(记者 李科学)9月20日,市人社局传来消息,为预防、控制、消除工作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权益,我市启动全市工伤预防示范企业建设工作,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于9月25日起开始申报。
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张书圣介绍,根据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工伤预防示范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启动全市工伤预防示范企业建设工作。
企业近3年无工伤保险费欠缴情况,无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新增职业病患者的,可进行工伤预防示范企业申报。企业须对照相关标准撰写自评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填写申请表。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咨询电话为0375-2978899。
张书圣表示,获“工伤预防示范企业”称号者每3年需进行一次复审,如果因企业工伤预防工作不力导致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新增职业病患者等,将取消“工伤预防示范企业”称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