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蔡文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8月25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舞钢市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旭召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李旭召在担任舞钢市武功粮所负责人期间,武功粮所收购的小麦出库损耗达290.15吨,超出合理损耗标准。为掩盖超耗情况,李旭召安排武功粮所工作人员制作虚假出库票据平账。李旭召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22年11月,李旭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鲁山县张官营镇白杜孙村原党支部书记廉德志挪用养老保险费问题。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廉德志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协助张官营镇政府收缴居民养老保险费过程中,挪用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共计5.14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案发后,上述被挪用的养老保险费已补缴、退赔。廉德志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23年1月,廉德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四级主办李亮违规占有集体土地获利问题。2004年,时任新华区工商局西市场工商所所长李亮,向新华区焦店镇武庄村支付1500元,违规占用武庄村集体土地200平方米。2018年5月,李亮在武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以该块土地获得价值51.3万元的安置房一套、拆迁安置补偿费45304元。2023年6月,李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廉洁公平高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严肃查处冷硬横推、推诿扯皮、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把办案、警示、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实以案促改促治,规范深化基层治理,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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