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蔡文瑶)7月27日,从市纪委监委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压实企业、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市纪委监委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采取自主排查、综合督查、深入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4个方面展开:

紧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的情况;围绕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重点监督检查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以及能力水平的情况;围绕属地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情况。

紧盯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围绕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部署安排,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监督检查。

紧盯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加强纠治查处。坚决查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违规批准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剧毒和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风腐问题,以及违规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干预插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执法、中介活动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

紧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深入剖析风险隐患背后的制度缺失,不断完善风险隐患日常防控机制。推动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对不重视、不真查、不真改,心存侥幸、漠然处之造成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动完善排查隐患、限期整改、对账销号闭环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纸面整改”。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实地了解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挂牌督办,对问题线索处置、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执行等情况重点核查,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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