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孟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2日晚,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气专班)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持续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早市、夜市、烧烤摊、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使用过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工业气瓶,使用不合格燃具连接软管、调压阀,软管超长、私接三通、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等问题隐患。
市燃气专班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排查辖区燃气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治措施。要紧盯辖区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各燃气企业,对2020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燃气用户7月20日前全部入户安检一遍,入户检查要有记录和用户签字,对有安全隐患用户,要求立即整改,凡不整改的停止供气。同时督促钢瓶液化气企业,强化充气实名制,凡达不到送气条件的用户停止供气。对存在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落实充气实名制和入户安检的液化气站要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