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审批+集中核查+告知承诺+信用监管 我市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吴学清)6月7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为着力解决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办理许可证次数多、周期长、管理成本高等问题,我市以超市、便利店、普通餐饮企业等为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领域“一证多址”改革,全方位推动食品经营领域审批便利化。

食品经营“一证多址”,是指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将连锁门店的地址信息加载在连锁总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连锁门店通过张贴连锁总部的“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即可完成亮证的做法。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吴天宝介绍,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集成审批、集中核查。实施改革后,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的多个经营场所需要办理许可证的,仅需由其连锁总部提交一次申请材料,集中进行一次核查。

告知承诺、“快捷粘贴”。试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如某食品经营连锁门店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操作流程、管理制度与经过现场核查而获证的其他经营场所的有关信息均一致,则该连锁门店可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免于现场核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通过告知承诺审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以达到“快捷粘贴”式办证的效果,实现食品经营许可即来即办,将符合条件的单个门店的办证时限压缩至1天,申请材料压缩90%以上。

宽进严管、信用监管。对采用告知承诺审批程序获得许可的连锁门店,由监管部门在获证后30日内进行证后核查,重点核查该门店的实际情况与承诺情况是否一致。如经证实存在采用虚假承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该连锁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所有门店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模式。监管部门反馈风险等级高、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适用“一证多址”政策;承接群体性聚餐、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经营者,不适用“一证多址”政策。

政策叠加、优惠升级。食品经营连锁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同步办理、同步变更,实行“证照联办”“免申通办”。同时,相关证照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网络核验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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