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孟鹤)4月26日,平顶山市李卓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明华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市政务大厅。“我们公司因为规模扩大,又新建了一个厂房,需要申请办理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我来问问政策。听说流程很复杂,新厂房看来要空置很长时间了。”李明华叹了一口气。

在市政务大厅市市场监管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李明华,作出声明承诺之后,就可以获得“一证多址”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么简单?不用准备两套材料?一天就可以拿到新证,这真是为我们企业做了大好事,这个政策太好了。”李明华说。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吴天宝表示,《平顶山市食品生产许可“一证多址”管理办法(试行)》于4月26日启动实施,我市的“一证多址”管理办法是全省食品生产许可领域首个推出的惠民利民政策。

食品生产企业“一证多址”即同一企业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的同一县(区、市)范围内存在两个及以上的食品生产地址,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准予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确,如企业所申请新增的生产地址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管理制度、执行标准等生产条件与该企业已经获批的生产地址的有关内容相一致,在企业作出有关声明承诺之后,免于现场核查,可实现“承诺即拿证”。

“我们将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一照多址’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证多址’同步进行,实现证照联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彦垒表示,该局注重加强证后监管,如发现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将依法撤销许可,企业在3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