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元琪)为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要求,近日,市政协十届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总结了近年来我市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做法。办法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团结民主,强化界别意识,坚持常态长效;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参与基层治理,反映社情民意,服务群众需求;开展经常性的联系服务,做好重点对象联系服务,运用好网络新媒体阵地,参与各类政协界别活动,参加委员工作站活动,探索设立委员工作室;建立委员结对联系界别群众制度,建立界别活动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活动召集人制度,建立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活动组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服务保障,纳入考核评价。
为保障暂行办法更好贯彻落实,市政协专门制定了4项制度,分别是委员结对联系界别群众制度、界别活动组工作制度、界别活动组召集人制度、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活动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