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市中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孙鹏飞 通讯员 彭开明)“本院认为,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该关心、照护子女的健康成长……”记者3月29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少审庭近日发出今年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被告人父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罪错少年净化心灵、健康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市中院少审庭近日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小王犯罪时未满18周岁。父母务工繁忙,没时间照顾小王的生活学习。小王早早辍学在家,沉溺于虚拟世界中,最终因在网络上散播极端暴恐视频而受到法律制裁。

为挽救迷途少年,市中院少审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被告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给予小王更多关怀,以此培养小王良好的品德和正确的思想,引导小王树立正确的三观,关心小王的心理状况,监督、教育小王遵守监所各项规定,积极服刑,学习劳动、生存技能,早日回归社会。

“我们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案件情况随案发出教育指导令,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培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市中院少审庭负责人秦蔚鸽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