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个集体1名个人获国家级荣誉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3-01-1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吕占伟)1月11日,从市民政局传来消息,在民政部近日开展的“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活动中,我市1个集体1名个人分获“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全国共有200个组织获得“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496人获得“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我省11个组织、24名个人上榜。其中,我市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村民委员会,汝州市温泉镇朱寨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朱学卫名列其中。

朱学卫高中毕业便到洛阳务工,当过建筑工人,做过包工头,后来和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2015年,他回朱寨村担任村委会主任,次年成立汝州市温泉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流转土地30余亩(1亩≈666.67平方米),建起20余座香菇大棚。目前,该村村集体拥有香菇大棚100余座,年收入80多万元;全村发展香菇种植大棚1580座,香菇年产值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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