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号法庭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但与一般庭审不同的是,法庭内只有法官和书记员,没有当事人的身影。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通过‘云上法庭’系统来审理的。”承办该案的立案一庭法官宋娟说。
据宋娟介绍,该案原告傅某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通过微信达成协议,某公司向傅某提供论文查重系统,傅某可通过该系统进行论文查重1000篇,合计费用30000元。傅某称,在使用李某提供的论文查重链接查重20篇以后就无法再次访问。纠纷发生后,傅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在本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前来参加现场开庭。“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不等人,案件的审理期限也不等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并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我们决定线上开庭。”宋娟说。
线上开庭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庭前,法官通过网络提前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证据目录等材料进行核实,并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云上法庭”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今天,我们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线上开庭,你们能看到当前画面吗?声音清晰吗?”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确认后,宋娟宣布开庭。
庭审中,宋娟主持和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等环节,庭审过程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当前,“云庭审”“云调解”已成为我市两级法院的常态。近期,全市两级法院线上开庭1000多次,减少了诉讼成本,提升了审判效率。
11月28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程显博通过“云上法庭”系统主持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说:“网上开庭真的非常方便,避免了双方的往返奔波,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线上开庭的广泛应用得益于我市智慧法院建设取得的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科技中心负责人崔伟杰说。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方位打造智慧法院,为提升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正提供技术支撑。
据崔伟杰介绍,该院全面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投用诉讼服务多功能终端、自助立案终端、自助阅卷终端、诉状智能生成终端、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终端等便民终端,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建成16个科技法庭,全部配备语音识别转录功能,全面实现庭审现场网络直播,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公开水平;建成1间互联网法庭、12间“云上法庭”,有力保障了法院庭审活动有序进行,提高了诉讼质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现代化智慧法院,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