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军)市安委会日前印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11月5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深层次、本质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
本次攻坚行动检查重点为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森林防火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
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攻坚行动负总责,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各分管领导要专心抓,心无旁骛,履行好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行业部门、乡镇等基层组织、企业主体等要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狠抓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攻坚行动期间,市委、市政府将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相关专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评估检查。同时,市安委会将与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基层,对全市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对组织进行攻坚行动不力的地区、部门,逐级开展警示约谈;导致事故发生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要求,依法依规对县、乡党委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