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提示之一:“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2-11-07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火灾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11月4日,市消防救援支队温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学习了解消防安全常识,掌握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技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

留好“逃生门”

火灾中,防盗窗通常会化身“夺命笼”,要尽可能拆除现有防盗窗,给自己和家人留出“逃生门”。如果您确需安装防盗窗,至少要留出一条逃生通道。可以选择在防盗网上留一扇“逃生窗”,尺寸一般不小于1.0×0.8米。由于逃生窗口都裸露在室外,容易日晒雨淋,平时要经常检查逃生门窗是否能正常打开。这样就可以保证当火灾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打开逃生门窗逃生。

谨防“电老虎”

火灾产生的原因大多是由于用火用电不慎造成的,一旦火灾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火灾发生,从“预防”开始。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要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家电,如果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当单独接线,加设保险开关,大功率电器应和小功率电器分开使用插座,电器使用完毕时应当及时拔掉电源。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的接头部位,发现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电源线如有破损,应及时加裹绝缘胶布,防止出现短路,各类电器插座应远离火源。电动自行车易引发火灾,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不得把电动自行车或电池置于室内和在楼梯间停放、充电。

切忌存放“易燃杂物”

家庭火灾隐患非同小可,轻则损失财产,重则造成人员伤亡。但是,每个家庭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除了我们都熟悉的天然气、酒精等物品,还有很多不起眼的物品也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或保存不当容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香水、摩丝、指甲油、打火机等日常生活用品就是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阴凉干燥处,不可靠近热源、火源。纸箱、废旧报纸等可燃、易燃物品应进行密封包装后,堆放在离建筑较远的空旷地带。家中不要储存大量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许多家庭习惯将废弃纸箱、桌椅板凳、塑料袋等杂物堆放在房前屋后、阳台、楼道等处,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而且影响安全疏散,形成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家中杂物,更不要堆放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内。

燃气安全须重视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要切实增强安全使用燃气意识,掌握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燃气使用场所应符合燃气安装、使用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抽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地下场所及非餐饮类场所不得使用、存放灌装液化气、燃气、醇基燃料(生物燃料)等易燃易爆物品;餐饮类场所使用、存放上述燃料的,要单独存放,且不能放置于操作间和人员就餐区域。装修施工现场、屋顶平台、楼道等区域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杜绝“三合一”现象

当前,“三合一”场所已成为消防安全的乱点和难点,多数“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房主消防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疏散楼梯、安全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不要在建筑内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适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不得在窗户上安装防盗网。场所内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

“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内应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严禁违规“气改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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