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鹏飞)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注销和状态变更登记制度,建立企业破产信息公示机制、破产企业相关人员任职限制登记制度;建立破产信息“一窗”通查机制,提供分领域查询服务;加强金融机构参与和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提供有利于提高破产质效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大对重整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便利涉税事务办理,优化税务注销程序,依法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完善资产处置制度,健全不动产权属转移规则,完善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房产处置机制,有效盘活土地资产,优化建筑工程权属登记程序,依法解除有关财产保全措施,提高破产资产处置价值;健全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强化管理人服务和监管,同时强化常态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