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平顶山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来源:平顶山市统计局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2-04-25 浏览次数: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学法方式

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以集中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通过采取局党组中心组学法、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学法计划

(一)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4次)

1.2022年第一次学法

学习时间:2月份

学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保密法》等内容。

2.2022年第二次学法

学习时间:4月份

学习内容:《民法典》、《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主要内容。

3.2022年第三次学法

学习时间:8月份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三个文件。

4.2022年第四次学法

学习时间:11月份

学习内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企业统计信用管理条例》等内容。

(二)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2次)

邀请省、市有关专家来局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或专题报告会。

举办时间: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三)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

参加人员:统计执法人员

培训内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知识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知识

举办时间:10月份

(四)自学

领导干部要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利于“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 “河南统计网络培训中心”等学习平台,自觉加大宪法、统计法等法律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一)提高站位,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把年度学法计划落到实处。

(二)联系工作,学以致用。把学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统计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进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以上率下,点面结合。要采取以上率下点面结合、 “线上+线下”交叉学习的方式,推动领导与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切实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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