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定 强化污染防治 降低噪声影响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2-2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为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创造更加舒适的声环境,我市划定了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

近年来,随着城市面积不断扩大、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难以适应现在城市管理的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现状,对城市中心城区进行声环境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对比,科学划分了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区划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包括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

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四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目前,依据划分结果分别设立了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相应的声控标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管控措施,降低社会生活、道路交通、工厂、建筑施工等噪声影响,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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