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学清)2月8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瞄准影响市场主体生长的“准入不准营”痛点大胆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6376件市场主体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
对一些市场主体而言,取得营业执照只是准入,拿不到各种许可还是不准你经营。“准入不准营”,颇受各类市场主体诟病。
我市对国务院公布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已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事项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2021年7月1日起,食品经营审批改备案改革在我市范围内启动。
改革后,食品经营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持有营业执照,无需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同时,将“食品销售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开办、变更等)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体现,不单独核发备案凭证。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备案后,即可依法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