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林〔2026〕35号
  • 索引号
  • 00545241X/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规划建设白龟湖红嘴鸥栖息地,助推我市生态旅游新业态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6-07-08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第027号
提案者
石高举
标题
关于规划建设白龟湖红嘴鸥栖息地,助推我市生态旅游新业态的提案
提案内容


承办单位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石高举委员:

您提出的《规划建设白龟湖红嘴鸥栖息地,助推我市生态旅游新业态》提案收悉。市林业局作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森林资源及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现立足林业主责主业,吸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等协办单位合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白龟湖红嘴鸥保护现状与工作基础

白龟湖是中原关键候鸟越冬湿地,红嘴鸥自2016年在此稳定越冬至今已十年,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驻留约120天,越冬峰值数量超万只,主要活动于森林半岛、平顶山学院南门、彭河入口等湖区水域,森林半岛栈道为群众集中观鸥点位。依托两大湿地自然保护地建设,我局持续实施水生植被修复等生态工程,区域鸟类种类由186种提升至250余种,红嘴鸥已成为我市生态环境改善标志性旗舰物种。

立足陆生野生动物管护职责,我局持续落实护鸥举措:在重点栖息区域布设观鸥点、投食点与生态宣教栏;组建“巾帼护鸥队”开展冬季常态化巡护;联动摄影爱好者、志愿者开展志愿护鸥行动;配合各级媒体开展候鸟保护科普宣传。十年持续管护,湖区人鸥和谐共生景观已形成冬季特色生态名片,但正如您提案所述,当前仍存在栖息地标准化建设不足、人为干扰管控压力大、生态旅游配套薄弱、文旅融合业态单一等突出问题,亟须系统规划建设。

二、提案办理推进落实情况

(一)林业牵头抓实栖息地保护核心工作

我局牵头将红嘴鸥越冬核心水域划定重点保护区域,相关措施同步纳入白龟湖区域保护发展、全市文旅“十五五”规划,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一体推进。联合河南城建学院建立长期监测合作机制,搭建种群数量、栖息环境动态数据库,实现湖区候鸟栖息规律24小时可视化监测。

同步开展栖息地生态提质工程,在红嘴鸥集中活动区补植水生植物优化觅食栖息环境,冬季科学开展人工补饲保障食源供给;在鸟类核心栖息区设置物理隔离带、警示标牌,加密日常巡护,从严管控垂钓、捕捞、噪声扰鸥等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人为活动对候鸟越冬的影响。

(二)多部门协同推进配套保障工作

各协办单位立足职能同步落实以下任务:

1.宣传引导方面:市委宣传部统筹市属融媒体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围绕红嘴鸥迁徙全周期策划系列短视频、深度报道、摄影展等宣传内容,联动央省媒体对外推介我市湿地保护成效,打造“鹰城精灵”城市生态IP,扩大观鸥文旅知名度。

2.文旅发展方面:市文广旅局规划建设标准化观鸟台、科普长廊、休憩驿站,配套科普标识、观鸟设备;打造“白龟湖红嘴鸥季”特色主题活动,开发湿地研学、生态摄影精品线路,推出红嘴鸥系列文创产品,串联多条跨区域生态旅游专线,培育观鸟、湿地体验新业态。

3.空间规划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环白龟湖生态修复利用规划,科学划分湿地生态保育区与游客体验区,采用水生植被软隔离区分人、鸟活动空间,合理布局观鸟栈道、科普教育基地,从规划源头规避人类活动侵扰候鸟栖息。

4.属地保障方面: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统筹辖区资金、场地资源,常态化开展沿岸巡查,劝阻不文明观鸟行为,配合策划湿地科普研学活动,为栖息地建设落地提供属地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快保护措施实施。我局积极对接上级争取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实施核心栖息区植被优化、隔离防护等工程,标准化打造红嘴鸥专属越冬栖息地。持续深化高校科研监测合作,完善智能化管护体系,常态化开展志愿护鸥、候鸟保护普法宣传。

2.强化部门协同共管。主动对接自然资源、文旅、宣传及属地单位,统筹推进环湖空间规划、文旅产品开发、全域宣传推广,平衡湿地鸟类保护与生态旅游开发,严守自然保护地管控底线。

3.丰富文旅融合载体。配合文旅部门持续完善环湖观鸟配套设施,壮大红嘴鸥城市生态品牌;推动观鸟研学、湿地科普常态化开展,依托候鸟资源带动环湖乡村文化、民宿、餐饮等产业发展,真正以生态保护催生文旅发展新动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您持续关注湿地生态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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