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加强源头防控,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发布日期:2025-06-13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80号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标题
加强源头防控,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提案内容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是保障美丽中国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之一。2023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控耕地、在产企业、化工园区等新增污染,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市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上升。但也要看到,相较于水、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长期性等特点,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看不见的敌人”。

   一方面,从土壤污染源来看:一是我市属传统种养大市,全市耕地面积大,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土壤中氮、磷、钾等养分元素出现富集,农药残留也导致了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重道远;二是我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开采企业、冶炼加工企业众多,土壤污染风险依然很大;三是全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仍存在短板弱项,给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带来压力。另一方面,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来看: 一是防控体系还不完善,土壤修复后的监测和评估机制相对滞后,难以确保治理效果的持续性。如在一些受污染的工业区和矿区,治理后的土壤恢复情况缺乏持续监测,导致一些治理效果不佳的修复项目难以及时发现并改进。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尚未健全,土壤监测覆盖率低,难以实现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和预警。二是土壤污染防治需要长期投入大量资金和高端技术,全市在此方面的资源仍然有限。如土壤污染治理往往需要利用高成本的化学淋洗、热脱附等修复技术,但由于资金和技术限制,一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仍然不足,难以有效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三是土壤修复责任界定不清晰,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的工业污染场地,责任主体无法明确,导致治理和修复的推进受到阻碍。如部分企业缺乏环保责任意识,在被查处后直接迁离或关闭工厂,以逃避修复责任。

  为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要求,推动土壤污染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促进全市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协同综合治理。厘清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开展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全链条提高治理成效,综合降低治理成本。加强建设用地流转环节监管力度,全面做好“一住两公”(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用地分类管理成效;鼓励使用合格化肥和绿色农药,同时避免污水灌溉,尽可能减少大气干沉降、湿沉降对农田土壤污染。二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除财政资金外,探索采取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增强资金来源多样性。此外,对参与土壤修复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项目对防治工作的服务支撑。三是加强修复技术研发。加快推进包括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有机污染物降解方面的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如植物修复、化学淋洗等,促进这些技术的产业化和大规模应用。聚焦全市重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化工等行业,开展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防范土壤污染。四是健全完善监控网络。加快建设智能化污染预警系统,分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农村坑塘(沟渠)监管清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推动农村黑臭水体遏制增量、消除存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加强源头防控,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协同综合治理。自2018年我市开展土壤污染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成立了土壤污染攻坚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派驻工作人员,全面谋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研究谋划上级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落实意见,科学制定我市年度攻坚方案,明确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监督的协同治理机制,并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管理。一是为推动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多次沟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供应等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和督促调查主体,理清部门职责。二是为确保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门严把土地供应关,对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建设用地一律不予供应。

 (三)持续加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有序进行。持续推进全市耕地分类管理,巩固安全利用类耕地工作成效,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全部完成,安全利用措施及严格管控措施落地率均达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二是化肥减量增效稳步推进。发布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施肥指导意见,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等化肥减量技术,以粮油等大宗农作物为重点打造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田,多措并举提升化肥利用效率。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2%。三是农药减量控害成效明显。集成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技术,分批次淘汰低效高风险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引进使用植保无人机等新型高效植保机具,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7.47%,农药利用率达到41.8%以上。

 (四)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为食品安全、粮食安全考核重要内容,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我市结合农用地详查数据,以县为单位(涉及受污染耕地的县)建立溯源涉及区域清单和年度整治计划,并编制实施方案积极申报中央资金,计划今年下半年启动溯源工作。

 (五)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为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周边监测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我市3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了土壤自行监测工作和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上传至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管理信息平台。

 (六)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局严格落实《河南省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暨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机制》文件精神,要求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常态化摸排核查工作,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农村坑塘整治情况建立监管清单,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全市已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1442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7.8%,远高于“十四五”省定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地区忽视农村村庄分散、人口变化大、生活污水产生量波动性强等客观实际,盲目照搬城市治理模式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后期运维管理不善,导致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或运行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举措

 (一)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二)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三)做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一是督促叶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及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二是督促叶县、汝州、郏县对不正常运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制定整治提升方案,确保按省厅要求整治到位;三是着力推进构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县级统一运维监管平台,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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