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城管复文〔2025〕14号
  • 索引号
  • 0000csglj/2025-00006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积极推动平顶山城区构建新能源汽车使用友好城市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6-27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1号建议
建议人
徐启静
标题
关于积极推动平顶山城区构建新能源汽车使用友好城市的建议
建议内容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及各相关部门:

  20209月,中国政府明确提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河南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住碳达峰窗口期、攻坚期、机遇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构建新能源汽车使用友好城市,是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的重要方面。

 

一、存在问题

 

目前平顶山地区在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用优惠政策实施、交流充电桩批量进小区及各大中专院校内部停车场、市区利用现有各大商城地下停车场改造停充一体智慧停车场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一)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用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

2021430日,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完善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2184号),其中第五条规定:所有公共停车场或路内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半价优惠。

而对公共停车场的定义,在第一条明确指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范围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重要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经授权的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公立医院、学校、文体场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设施。

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以各公立医院为例(市一院、二院、市中医院、解放军989医院平顶山院区)及平顶山西站均未执行对新能源汽车半价优惠政策。

 

其他城市例如郑州、许昌、漯河等周边城市均已落实对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以许昌市为例,早在202239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意召开了规范停车服务提醒告诫会,有25家大型停车收费公司参加。要求没有落实收费标准的停车服务公司立即整改。政策落实整改时间为15日,在这个期间收费也是要按照新能源汽车减半收费进行落实,人工收费的及时进行减半处理,系统不能够识别的凭小票到指定的停车收费点进行退费。

 

(二)交流充电桩批量进入建制小区及各大中专院校内部停车场力度亟待加强

虽然平顶山地区电动汽车快充桩发展势头很快,但快充桩对消防安全、高压充电设施等要求较高,并不适合在人群密集的小区发展。但如果让庞大的私家车下班之后去等1-2小时的快充再回家,显然也不太现实。最重要的是在建制校区特别是有地下停车场的高层小区,在保证消防安全的情况下大力建设慢充桩,是提高车位入住率,提升新能源汽车友好城市感知度的重要举措

平顶山市区各大中专院校校园面积广大,有些新校区离市内较远,部分教职工每天上班主要靠私家车出行,长期以往也带来不少出行经济负担。在高校内部停车场建立慢充桩,有利用上课时间进行充电,不影响教职工下班正常使用的天然优势。积极在高校布局充电桩,对于增强高校教职工绿色低碳出行的意识,减轻教职工因往返校区带来的出行经济负担有重大意义。此项工作我市大中专院校尚未开展。

   而河南省内部分高校,例如河南警察学院、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已将此项目列为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之一,并已办妥。

(三)市区利用现有各大商城地下停车场改造停充一体智慧停车场尚未起步

现有市区各大商城如丹尼斯等,有面积广大的地下停车位,但这些停车位在晚上十点以后商城关闭以后,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如能安装慢充桩,改造成停充一体智慧停车场,有利于周边小区汽车进行夜晚补电,并改善市区路面车辆停放拥堵的情况。

二、措施建议

结合河南省周边城市政策和平顶山地区实际情况,有以下建议:

(一)对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半价优惠并公示接受监督

以许昌市为例,市发改委、市城管局明确要求各个停车场要在醒目位置贴出新能源车辆停车费半价收取的标志并改造相应计费系统。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按规定执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所在的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政策的, 按照价格违法处罚条例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减半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电话是12315。经查实,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二)利用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引导市场资金进行建制小区交流充电桩建设

一台交流慢充充电桩的成本在300-500元左右,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要求小。如能利用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对建制小区慢充桩进行公开招标建设,统一规划,最大程度提高效率、降低充电价格。

政府有关部门应牵头和国家电网公司对接,积极协调各高校,将建设充电桩纳入“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之一,提高教职工出现便利和获得感。

(三)将各大商城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场改造停充一体智慧停车场

2023922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彭涛在河南省城市停车治理与产业发展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平顶山市智慧停车探索与实践》的演讲。

 

目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停车场联网、无感支付和智慧停车系统对接,不断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停车管理水平,推进智能化停车场建设改造,增加自动缴费系统、停车引导屏、高位监控摄像头等设施,实现智能化停车管理。应借鉴郑州市相关经验,积极将各大商城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场改造停充一体智慧停车场,科学定价,对设置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设施的停车场(所),在充电时间内对已收取充电服务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收取停车费。


承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徐启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平顶山城区构建新能源汽车使用友好城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落实问题  

您指出的公立医院、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未执行新能源汽车半价优惠问题确实存在。主要原因是我市现行文件《关于完善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21〕84号)已过有效期,新政策尚未出台。下步工作中,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快政策修订。配合市发改委修订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政策,明确政府定价停车场(含公立医院、交通枢纽、路内泊位等)必须落实新能源汽车半价优惠。针对我市停车管理的系统性难题,市政府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已参考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平顶山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条例(草案)》。该条例旨在明确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各环节责任,规范停车行为,目前正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工作将为科学规划、有序建设、规范管理、推动智慧停车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强化执法监督。新政策出台后,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所有停车场在显著位置公示新能源汽车优惠标准;督促停车场运营单位同步升级计费系统,确保自动识别新能源车牌并执行半价收费;开通停车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违规案例公开曝光。  

二、关于充电设施建设推进问题 

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11月印发了《平顶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平政办明电〔2023〕39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日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2024年,市住建局先后组织召开了任务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政企对接会,积极引进各类投资主体,持续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大力推行“充电+商业”服务模式,做好充电桩建设服务保障,取得了较好效果。2024年建成公共充电站83座、公共充电桩727个,新增个人充电桩6159,提前完成省定建设任务,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2025年我市计划新建700个公共充电桩,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持续细化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积极引进各类投资主体,强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尽最大力量满足市民充电需求。

三、强化政策与资金保障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市发改委配合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储备申报,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近三年来,全市发行停车场项目4个,总投资23366万元,发行专项债14200万元;发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2个,总投资7450万元,发行专项债410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组织相关单位抢抓政策机遇,精准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城市停车场和充电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友好城市建设。

感谢您对城市绿色发展的深度关切。您的建议为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提供了清晰路径。欢迎您持续监督指导。

 

 

2025年6月24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0375—2633956

联系人:李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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