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解决停车难的建议”收悉。建议深刻指出了当前我市停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科学规划、联合整治、强化管理等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我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了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科学规划与建设,着力增加有效供给
(一)提升配建标准与规划约束。在新建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会同相关部门提升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确保新建项目满足自身停车需求。对于商业、教育、医疗等大型公共建筑,在规划方案阶段即严格要求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配套足量停车空间,同时充分考虑临时停车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动态交通的干扰。
(二)推动立法保障与规划引领。针对我市停车管理的系统性难题,市政府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已参考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平顶山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条例(草案)》。该条例旨在明确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各环节责任,规范停车行为,目前正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工作将为科学规划、有序建设、规范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前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军义同志已带队对市区多处停车场(位)(如中骏世界城、湛北路平水、市二院立体停车场及光明路、和顺路路内停车位等)进行了深入调研,为立法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深挖存量资源潜力。我局积极协调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非工作时间段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住宅小区、商业设施等共享利用闲置车位,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同时,探索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块、地下空间等建设立体停车库、地面生态停车场等,努力增加泊位总量,优化供给结构。市公安局在配合过程中也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二、深化联合整治与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停车难”与“乱停车”并存的问题,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聚焦“四圈、两区”(校圈、医圈、商圈、景圈,行政区、车站区)等重点区域,按照《2025年全市城市道路疏堵保畅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2025年3月以来,公安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已开展联合执法31次,查处严重影响交通的违停行为900余起,有效净化了重点区域交通环境。
(二)强化日常巡查劝导。城管部门将整治违停纳入日常巡逻勤务重点,对平煤总医院、中骏世界城、万达等易堵路段加强管控,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公安执法力量也将持续加强路面巡查,配合开展违停劝导与执法。
(三)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在严管机动车违停的同时,同步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我局将结合道路实际和人流需求,科学施划、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加强引导与规范,确保人行道畅通有序。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乱停乱放车辆,采取拖移措施。
(四)盘活沿街空间资源。针对您提出的“清理沿街商铺门前空地成停车位”的建议,我局将切实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对符合条件的沿街商铺门前公共空间进行合理规划与清理整治。在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消防安全和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遵循“应划尽划”原则,科学施划临时停车位或设置限时停车区,并明确管理要求,力求将有限的空间资源转化为有效的停车供给。
(五)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十分钟车主到场”免于处罚人性化执法方式。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把执法为民、柔性执法、温情执法理念纳入市容秩序管理中,经调研、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方法,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于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市区静态交通执法中提倡“十分钟车主到场到场可免于处罚”人性化执法方式。
人性化执法方式,是对执法方式的优化。执法人性化是通过人性化的执法方式更好地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绝非意味着执法人员放弃执法,从而导致法律权威丧失、公共利益受损。在人性化执法中,执法是目的,人性化是方式,不应站在个人利益上片面强调人性化,而忽视执法的根本目的是绝大数人的公共利益。但是,“十分钟车主到场到场可免于处罚”执法方式,部分车主会有‘侥幸心理’。一些商户把车往路边一停,在店里做生意,啥时候看到执法人员来‘贴条’,马上出来,不让贴条,出现很多钻空子、打游击现象。这样的情况实际上是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
2023年4月我局进一步优化人性化执法方式,由原来的“十分钟车主到场到场可免于处罚”升级为每半年一次“首违免罚”,车主被贴条后,直接在手机上申请“首违免罚”即可完成免于处罚。就治理乱停乱放来说,很难让所有人满意。就好比‘骑电动车时嫌开车的不遵守规则,开车时又很烦电动车乱窜’,自己开车乱停乱放时,被贴条心里确实不舒服,但是,别的车乱停乱放挡住自己的车或影响道路交通时也会觉得应该被‘违停执法’。”
近年来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现象每天都有上百起投诉,贴条也是一种执法方式,叫做“违法停车告知单”,有半个月的申诉时间,只要理由充分是可以免于处罚的。一直以来我局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依法管理违章停车,执法人员巡逻凡发现违停车辆,车主在场的劝离,车主不在现场的张贴“违规停车温馨提示卡”,同步录入执法终端机,保存违法证据。再次发现该车辆违停,拍照取证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车主可自行线上申请“首违免罚”,第三次违停只要车主到违停处理中心接受教育,车主主动接受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测试及格以上,能够正面宣传的,违停申诉中心视驾驶员认错改错态度可免于处罚。
2024年7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机动车执法管理主体是市城市管理局,非机动车执法管理是各区城市管理局。7月22日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均为各区城市管理,市局职责是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执法权下沉各区后,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监管机制。当前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不文明执法、服务态度差、出现错案、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市局正在制定静态交通执法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细则出台前,派出人员到市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转办各区城管局。我局还通过微信工作群根据热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实时向各区派发任务,处置结果及时发工作群。考核实施细则出台后,组成考核组对各区执法进行常态化考核打分,每月通报考核情况,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此促进静态交通执法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宣传引导与智慧赋能,营造共治氛围
(一)广泛宣传引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持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路面LED屏及“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高频次宣传乱停乱放的危害、处罚规定及文明停车倡议(2025年以来播放提示9600余次,发布宣传信息160余条)。我局将协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即将出台的《停车管理条例》,提升市民规范停车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探索智慧化管理。积极研究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停车管理效率。探索整合停车资源信息,推动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引导车辆快速找到空位,减少巡泊交通量。同时,研究差异化收费等价格杠杆调节机制,提高泊位周转率。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速立法进程落地。全力配合市人大做好《平顶山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条例》的审议工作,推动条例早日颁布实施,为全市停车管理提供法律遵循。
(二)深化规划与建设。持续严格落实新建项目停车配建标准与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会同规划、住建等部门,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科学规划选址,加快推动一批公共停车场(楼)建设,重点弥补老城区、重点区域泊位缺口。
(三)优化管理与执法协作。进一步健全城管与公安交警、各区的联勤联动机制,强化对主次干道及支路拥堵点的排查治理,增派力量疏导,保障道路畅通。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劝导力度,巩固治理成效。精细化推进沿街商铺门前等空间的停车位设置与管理。
(四)推进资源开放共享。继续大力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等停车资源错时共享,盘活存量资源。
(五)加快智慧停车联网。组织专班人员,加快推动全市各类停车场的智慧停车联网对接工作,提升停车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驾驶员可通过导航系统,实时查询停车场位置和停车场余位信息,选择出行线路,精准找到停车泊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和停车难问题的高度关注与宝贵建议。解决停车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我局将切实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持续用力,攻坚克难,努力提升我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加便捷、有序的停车环境,服务城市和谐发展。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5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0375—2633956
联系人:李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