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城管复文〔2025〕12号
  • 索引号
  • 0000csglj/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强燃气运维,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号建议
建议人
韦锁柱、袁爱军
标题
关于“加强燃气运维,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燃气运维,提升用户满意度建议叶县代表团 韦锁柱  城镇燃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镇燃气使用的普及,城市管网不断延伸、供气量持续增加、用气场所和用户数日益增多,出现或多或少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燃气事故灾害也屡屡发生,安全用气形势不容乐观,燃气用户也多次吐槽燃气企业的服务,并且一直呈上升趋势。  据燃气协会通报,去年上半年,收集到的全国燃气事故数量共计181起,其中较大事故3起,共造成13人死亡、28人受伤。居民用户事故96起,工商用户事故20起其中餐饮用户事故17起,管网事故64起,厂站事故1起;在181起燃气事故中,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13起、人员受伤的事故55起,共造成27人死亡、58人受伤。这些灾害统计数据给了我们什么警示?如何防范燃气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是政府、燃气安全管理部门、燃气协会、燃气供应企业及广大燃气用户面临的重大课题。个人认为造成燃气事故频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用户户内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在家庭室内常出现只关闭炉具开关,不关闭灶前阀,燃气软管老化或意外损坏,造成燃气泄漏引发事故;用户疏忽大意,忘关炉火引发事故;燃气具超期使用、材料老化及私自拆、改燃气设备设施,造成燃气泄漏引发事故。而燃气入户后,没有从技术设备上给用户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源头上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现在电入户后有空气开关来保障用电安全,但燃气入户后没有安全保障措施保障用气安全。  因此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理清主管部门燃气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职责问题和燃气供用气双方的主体责任;比如明确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燃气使用场所必须安装防爆警报器、排风扇等安全装置;餐饮、企事业单位具体操作人员必须要有培训合格证,否则不予开户供气。二是针对当前市场中的“黑气”、用户端事故、第三方施工破坏等难点需要明确管理规定和理清责任;支持正规燃气公司增设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大力打击液化气非法气贩充装过期报废液化气钢瓶,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燃气供应企业加大在用户端的宣传力度,搞好宣传引导工作。除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外,还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介,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特别是要剖析以往燃气爆燃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使燃气安全管理知识真正在企业用户、居民入脑入心。四是努力提升服务效率,推动燃气企业高质量发展。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燃气用户还要到集中站点缴纳燃气费用已经不合时宜,更何况部分站点工作人员有限,工作时长无法保障,直接导致用户缴费难、缴费时间长,甚至因欠费无法正常做饭,不得不备一套用电的灶具,额外增加负担,无法彰显使用燃气的便利性。五是建立燃气安全事故救助基金。现在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基本上由政府出资救助、治疗和处理善后。这一方面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也淡化了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建议按照企业可以承受、基金有一定规模的原则,每年由燃气经营企业按所占市场份额出资。基金可以由燃气协会管理,也可以由管理部门负责专款专用。

 


承办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韦锁柱、袁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燃气运维,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镇燃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针对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和制度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更好地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相关单位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6月平顶山市安委办成立了“全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2022年7月平顶山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了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采用报告、例会、通报约谈和联合执法检查等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管道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入户安检制度(居民用户每年至少1次,工商业用户每季度至少一次)。二是液化石油气企业要在已建成气瓶追溯系统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随瓶安检制度,并逐步取消用户自提。三是供气企业要督促餐饮、学校等用气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及通风设备,否则停止供气。

(三)履行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开展《燃气经营许可证》核查换发工作,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或已整合关停的燃气企业予以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上半年已注销25家。组织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开展了全市燃气企业安全和服务年度动态考核评价,印发了考核评价意见,并上报省住建厅,对考核评价不合格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四)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三黑”。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双节”期间在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开展打击“三黑”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打击“三黑”专项行动,同时严厉打击不按许可规定跨区域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实行联合打击。2025 年以来,全市打掉“黑窝点”3 个,收缴“黑气瓶”28 个,罚款 8.2 万元。

(五)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持续打好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攻坚战,在2024年改造老旧燃气管网597.673公里(含“带病运行”排查中新增23.67公里)完成率105.75%的基础上,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燃气管网50公里,目前已完成35.1公里。二是推进居民小区燃气压力检测报警装置加装工作,组织对居民小区燃气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安装情况进行摸底,明确装置目标为1296个小区,目前已完成1284个,完成率99.07%。三是做好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保护装置加装工作,为切实提升用户端用气安全水平,对全市约141万户居民用户(包括管道气用户和液化气用户)以自愿的原则和政府、企业、居民三方费用共担的资金机制,安装燃气泄漏自闭阀、金属软管和泄漏报警装置,141万户居民用户已安装自闭阀100.48万户,已安装金属软管90.12万户,安装报警器31.98万户。四是推动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为切实消除用户末端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与燃气公司、用户代表多次磋商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将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天然气接入条件、符合燃气相关标准规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非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瓶改管”范围,同时建立资金共担机制,采取“预存气费,免收安装费”和“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两种收费方式,加快推进安装进度。2024年,我市完成“瓶改管”、“瓶改电”10338户,完成全年任务(6892户)的150%,该项工作被住建部列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在全国进行推广学习。

(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的业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5月21日委托河南城建学院为全市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涵盖燃气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并重点学习了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同时,督促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指导燃气经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如制作短视频(抖音、微信)、发放手册、社区讲座等,重点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升用户防范意识。

(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平燃公司客服热线迁入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形成“12345民生热线+燃气客服热线”全天候服务模式;建立用户投诉“快速反应、会商处理”机制,快速响应用户诉求。在实现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缴费、报修的基础上,平燃智家入驻新城区客户服务大厅,充值缴费、燃气具销售与维修、客户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更加便捷。同时,缩短用气报装和业务办理时间,协同多部门实现“一站式”办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方案》(平燃专班〔2025〕13号)精神,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入排查整治使用环节问题隐患。市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用气场所排查,强化人员密集区域、餐饮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家住底层商业用房、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对燃气用户未规范安装和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及切断装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督促供气企业停止供气。

(二)突出燃气经营环节整治。一是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三黑”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和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和涉“黑气”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持一案双罚,形成强大震慑。二是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完善政府统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燃气管道保护机制,明确规划、建设、燃气管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涉燃气项目审批的安全责任,压实相关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管道保护责任。三是设置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鼓励液化石油气企业合理设置液化气供应站,全面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智慧监管平台,完善“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系统应用,实现对运输车辆轨迹、配送路线、用户档案、充装记录、安检记录等关键信息监管。

(三)继续做好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各司其职加强和规范涉燃气相关部门的人员教育培训,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评,注重培训实效。积极倡导用户依法用气、科学用气、安全用气,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燃气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进建议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您反馈进展。  

 

 

 

2025年6月19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0375—2633851

联系人: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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