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进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
2025年4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平顶山市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平农〔2025〕34号),文件中强调,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内容,统筹整合衔接资金、移民后扶资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各类涉农资金,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加强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与项目对接,优化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及时下拨到村、到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积累资金、社会资本等入股或参股优质集体经济项目,允许非公务员或非事业单位身份的村干部入股或参股集体经济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助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
二、立足资源禀赋,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一是做好农业“土特产”文章。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本地农业资源禀赋,利用集体所有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通过整理整治改善利用条件,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持续做大做强如汝州生猪、舞钢肉鸽、郏县红牛、鲁山香菇、叶县硒麦等“一县一业”主导产业,做好农村“土特产”文章。二是鼓励开发新兴业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区域内独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等,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新兴服务业。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注重资源利用方式的论证选择,注重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新突破。三是充分盘活闲置资产。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建设实施与特色产业相关的冷库、仓储物流及产品深加工等项目,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中获取收益。
三、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助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目前,我市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多种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同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集体经济稳健发展。一是鼓励“党建联建”。打破行政界限,探索村村联合,由集体经济强村党组织牵头,鼓励地域相邻、产业相近、资源相似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产业发展联合党委,通过组织融合、资源整合,实现强村带弱村或强强联合,抱团发展集体经济,推动产业一体化发展。二是鼓励“整乡推进”。鼓励成立乡镇联合发展平台,统筹配置辖区内乡镇和村集体资产、土地、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联合发展产业项目,统一选址规划、统一投入使用、统一经营管理,形成的产权或者产生的收益依据投资比例按股明晰到村集体。三是鼓励“支部领办”。鼓励村党组织牵头领办合作社(公司),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公司)+农户”“党组织+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党组织+合作社(公司)+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模式,发展种养类、产销类、服务类、资源类、资金运作类等产业。四是鼓励“村企合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产、资源、生态和文化等要素,结合企业资本、技术、信息和市场等优势,共同开展规模种养、乡村工业、产销合作、农产品加工、农旅融合、综合开发等多类型的村企合作。引导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土地流转+优先雇用”“股份合作+保底分红”“订单种植+保底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实现利益共享。五是鼓励“科技兴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合作,支持村集体建设良种繁育、新品种展示等基地,积极争创农业科技园区,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鼓励村集体打造特色产品电商平台,聚焦本地“土特产”,采取网络直播、直播带货等模式,助力特色产品销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市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强化推进措施,加大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力度,谋划增收项目,培育特色产业,强力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平顶山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2025年 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