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河南省一贯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如2017年-2022年开展的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等,此外持续开展省市科技计划支持重大科技攻关,2022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平顶山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科技创新政策,同时作为工业城市,出台了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产业政策,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各级政府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极大的鼓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在科技政策的带动下,平顶山的企业主体主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开展创新活动,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也存在部分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获得的政策资金迟迟无法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有几个方面:
1、河南省2017年出台的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够及时兑现,市级配套资金兑现方式为下达区县,再由区县拨付企业,导致兑现迟缓,而区级配套资金同样存在迟迟无法兑现问题。目前,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已经结束,但执行期内的部分市、县配套资金依然没有拨付至企业。
2、市级科技计划财政支持资金,通常也是由市财政拨付至区财政,再由区财政拨付至企业,由于种种问题,部分区财政迟迟无法兑现,导致企业只能加大自有资金投入确保科技计划顺利实施,甚至部分项目即将结题验收,但财政资金依然没有到位。
3、在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目前县、市财政由省财政直管,导致2022年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涉及县市的项目资金迟迟无法兑现。
当前,在国内外大环境影响下,企业应收账款不利因素,面临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和市场低迷、国际环境恶化的多重影响,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出现资金链紧张问题。企业既是吸收就业的主体,也是税收来源的主体,只有企业健康发展了,人民才能有良好的就业环境,政府税收来源也才能健康稳定。
早在2020年河南省政府即出台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平顶山市出台《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级条例都明确提出要按规定向市场主体落实支持性政策。
因此建议:市政府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总之,全面排查一下2020年以来各级科技创新政策资金、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兑现情况,对兑现资金制定兑现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及时兑现企业科技政策,服务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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