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5-00003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企业活力
发布日期:2025-06-12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192号
提案者
闫志安
标题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企业活力
提案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河南省一贯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如2017年-2022年开展的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等,此外持续开展省市科技计划支持重大科技攻关,2022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平顶山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科技创新政策,同时作为工业城市,出台了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产业政策,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各级政府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极大的鼓舞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在科技政策的带动下,平顶山的企业主体主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开展创新活动,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也存在部分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获得的政策资金迟迟无法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有几个方面:

1、河南省2017年出台的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够及时兑现,市级配套资金兑现方式为下达区县,再由区县拨付企业,导致兑现迟缓,而区级配套资金同样存在迟迟无法兑现问题。目前,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已经结束,但执行期内的部分市、县配套资金依然没有拨付至企业。

2、市级科技计划财政支持资金,通常也是由市财政拨付至区财政,再由区财政拨付至企业,由于种种问题,部分区财政迟迟无法兑现,导致企业只能加大自有资金投入确保科技计划顺利实施,甚至部分项目即将结题验收,但财政资金依然没有到位。

3、在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目前县、市财政由省财政直管,导致2022年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涉及县市的项目资金迟迟无法兑现。

当前,在国内外大环境影响下,企业应收账款不利因素,面临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和市场低迷、国际环境恶化的多重影响,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出现资金链紧张问题。企业既是吸收就业的主体,也是税收来源的主体,只有企业健康发展了,人民才能有良好的就业环境,政府税收来源也才能健康稳定。

早在2020年河南省政府即出台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平顶山市出台《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级条例都明确提出要按规定向市场主体落实支持性政策。

因此建议:市政府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总之,全面排查一下2020年以来各级科技创新政策资金、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兑现情况,对兑现资金制定兑现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及时兑现企业科技政策,服务企业发展。

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闫志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企业活力”的提案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资金兑现工作总体情况

我市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企财政资金一般通过市级拨付至各县(市、区),经梳理统计,2020年以来的各级科技创新政策资金、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兑现情况、2020年以来的省、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涉及本级企业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未拨付的大部分为滞留在县(市、区)的涉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以来的各级科技创新政策资金:2020年以来落实各类科技奖励政策资金共计9315.6万元。以“直通车”方式,落实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励资金990.7万元、兑付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券资金400万元,惠及企业(项目)单位110余家。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第二批次)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3〕90号)文件,共下达资金指标6826万元,截至2025年5月末,已兑现5079万元,未兑现1747万元。其中市本级391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宝丰县资金总额2407万元,已支付1160万元,下余1247万元;汝州500万元未兑现。

3.省、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至2024年,省级制造业全市共争取28851万元涉及126家企业,已兑现26478万元,未兑现2373万元;市级制造业共计5838万元涉及企业131家,已兑现4444万元,未兑现1394万元。未兑现的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均为上级已下达至各县(市、区)的指标,县(市、区)未及时拨付至企业。

二、推动惠企政策资金落地落实工作情况

一是督促往年未兑现的惠企政策资金有序按期兑现。经全面排查,梳理清单后,省、市财政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市)区,但确实存在往年部分资金未拨付到位的情况,市财政已对接县(市、区)财政部门,督促其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并请及时与企业联系,逐笔制定兑现方案及兑现计划,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企业。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发改委等多部门,也都在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惠企利企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推动惠企政策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2025年年初,为解决当前惠企和人才政策多头管理、资金兑付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实现政策的精准匹配让企业免申,减少资金兑付环节使企业快享为目标,”多次召开全市协调会、推进会,研究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工作,并于3月17日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我市首批双清单,并要求各县(市、区)同步推进。1-4月份,我市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减免企业税费约3.65亿元,惠及企业15.08万户次;通过“直达快享”方式拨付惠企资金6971万元,惠企企业322户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重点从以下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政策精准落地,完善“直通车”兑现机制,确保各类奖补资金及时足额直达企业;二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定期开展资金拨付专项核查,杜绝滞留延压现象;三是拓展“万人助万企”服务深度,健全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四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各类数字化平台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兑现便利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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