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放在现代化鹰城建设的突出位置,厚植生态绿,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美的生态答卷正在鹰城大地徐徐展开。但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制约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尤其是商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地方,商家设置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广告宣传,产生大量噪声,甚至有些居民小区附近的商户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损害城市的品质和形象,群众投诉不断,近年来由于噪声污染影响身心健康的诉讼案件逐年攀升。为更好地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开始施行,我市也于2024年12月2日印发《平顶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鉴于噪声污染区别于其他污染因素:无污染物存在、不积累、时间有限、振动源停止振动噪音消失、不能集中治理等,具有可感受性、瞬时性、局部性特征,凸显了管理手段在噪音污染防治尤其是对商业噪声管理的重要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谁管理、谁宣传的原则,加大商业噪声的管理要求,教育商业经营户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引导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通过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来吸引顾客,从源头上减少商业噪声的产生。公布投诉电话等投诉接访方式,让受众遇到问题知道向谁反应、反应谁,形成广泛监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依法管理商业噪声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制造噪声者的查处力度,对商业噪声问题不定期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积极作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切实提升群众宁静声环境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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