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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68X/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4-20
  • 主题分类
  •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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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4-20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63号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标题
平顶山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63号提案的答复
提案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报告指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乡村的法治化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我国乡村法治建设进程较滞后,虽有诸多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实践案例,但尚未形成固定的法治治理模式,在乡村法治治理方面仍存在弱项和短板,面临诸多困境如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不均、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法治文化建设滞后、基层治理中的法治观念仍显薄弱以及法律援助难以覆盖所有需要群体等问题。故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探讨农村治理法治化路径,对我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提升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平顶山市各县(市、区)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问卷调研和实地走访了解到,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如下几方面问题: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村民村务治理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覆盖面小;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内容有待于创新;基层法制队伍的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治理主体村务治理自主性不够强,自治管理的自主能力被削弱;治理机制和监督反馈不健全等。

为此,针对农村治理法治化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乡村治理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加强农村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引导群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激发广大村民的用法守法信法的积极性,同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法治教育,如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合同签订、拖欠工资维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针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止校园霸凌、防拐防骗方面的法治教育;针对妇女开展防范家庭暴力和权益维护方面的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开展防止保健品欺诈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对广大群众要开展酒驾、毒驾、赌博吸毒、交通肇事、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法治教育和宣传,更能引起群众的兴趣,进而达到法治教育的效果。        

二是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要多渠道进行普法宣讲教育和学习,拓展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方式。除了传统的普法宣传之外,要采用 接地气形式开展的普法活动,如建立法治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抖音号,推送与群众相关的实际案例,结合案例向群众输送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或在抖音平台链接今日说法或法治大讲堂等节目,利用村子里的文化基础设施,设立法治宣传专栏、法律服务室等,给群众解读法律法规和社会热点等。通过这些创新形式的普法宣讲,进一步加强村民的法治认同,增加群众对普法宣传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是拓展宣讲主体,除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学习外,也可以让高校教师、律师、司法实务部门以及公益组织等到乡村开展普法教育或定期的专题讲座。进一步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活动,切实把这些法治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帮助村民解决法律纠纷,让群众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能从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并解决问题,让群众发自内心的接受学习,在群众心中建立对法律的信仰,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普法宣传不能作为普及某一部法律或者某一个案例的单项活动,必须健全完善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机制,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      

  二、完善农村治理法治化的主体职能,提升治理主体能力。      

  一是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村民委员会是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主体,农民群众是治理过程中的直接主体,是关键人物,也是农村法治建设成效的最有表达权者,应让农民直接参与农村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乡村民间社会组织等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平台的作用(如环保组织、禁毒组织等),除了这村委会、农民和自治平台这三类治理主体之外,还可以吸纳乡贤、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在外务工的成功人士参与治理,在带来新生力量的同时,也可以引入优质公共资源,改善基本的法治环境。  

二是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治理边界。村民委员会不应该承担过多乡镇政府的行政事务,乡镇政府应放权给村委,激励群众、社会组织以及乡贤等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并为其提供保障,做到不干涉、不独断,如换届和土地承包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务等,扮演好指导、教导、引导、监管的角色,保障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有序推进。        

三是社会组织应和村委、群众等主体相互合作,形成党组织领导、居委会自治、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乡村事务管理,让民间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有位有为。        

三、提高农村执法队伍水平。      

一是加强村干部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村干部作为村里的领导,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村干部率先具备规则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用法治思维去处理纷争,遵纪守法,潜移默化的影响群众,对周边群众法治思维的培养会大有好处;培养村干部的程序意识。加强对村委干部的程序意识培训,让村干部依照法定程序办事,让其明白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明白做事的法律程序。加强对其处理事务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促使其按法律程序处事;培养村干部的权责意识。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要加强村干部和群众的权利义务意识,让其具备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的意识,明白自己作为党员干部应该用法律法规处理村内具体事务,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起带头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法大于权,法重于权的意识,树立在群众心中的威信。     

二是保证法治人才供给。治国经邦,人才为先;盛世潇湘,法治先行,乡村法治治理的关键还是依靠人才。要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增加数量,引进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引导优秀的法治人才进基层,进村庄,进企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采用一定的激励措施,让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言献策,发挥在乡村法治治理中起到领头雁的作用。 

四、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处理好各种利益纷争,必须健全乡村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人大和国家机关的立法,也包括村民自行制定的软法(乡规民约)。完善的法规体系是乡村治理法治化有序规范运行具备必要的保障,要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把农民的各项权益都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修订完善软法,首先在社会以法治原则的统领下,通过法律专家的调研讨论,结合农村的发展实际,听取群众的意见,进而及时补充完善村规民约。其次要及时修正违法违规不合时宜的村规民约,让其符合我们国家的法治原则和精神,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发挥好规范和约束功能。

二是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乡镇政府应不定期开展走访和座谈,了解村委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村干部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和总结,通过报告了解村委的工作情况。另外还可以设立乡村监察委员会,成员可由村民选举产生,其地位和村委会并立,对村两委形成监督,这样既可以让村民随时了解村委会的工作情况,也让群众参与本村村务事务管理,增加村民对村委和村干部的信任,让群众成为本村治理的参与、执行和监督主体,把村里事变为自己的事儿,真正体现出群众自治的优势。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
满意
答复内容

马东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法治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农村重点领域立法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着力提升涉农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

一、完善涉农领域立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3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有效解决了农村在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创新河道管理保护机制,规范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改善农村河道生态环境,实现了“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出台《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对我市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进行了专门规定,重点对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加大农业灌溉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建设高效节水型农业进行了明确规定。于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有助于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传承,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一)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联合市委编办印发《平顶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通过乡级自评、填报数据、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准确收集数据,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城市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赋权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编写《平顶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各领域分册共7册,目前已在乡镇推广使用

(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先后印发《平顶山市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2024年对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骨干1800余人进行4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罚款实施,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针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等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一)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联合各有关部门,结合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等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积极指导“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顾问”等群体参与身边普法,开展“一村一堂普法课”活动,在基层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指导“法治副校长”履行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等普法活动,大力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素养。开展系统内“全民反诈在行动”活动,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行业人员构成及服务对象特点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能力。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住乡村振兴、百城提质的重要机遇,新建扩建了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橱窗)和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8个基地被评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1年以来,郏县姚庄乡礼拜寺村等10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高新区遵化店镇严村等41个村被命名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摸排全市“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法治文化资源,召开建设推进会,规划、协调、指导示范点建设工作,省厅对我市“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效。近年来,《古今探法》栏目组多次来到我市,对马街书会、叶县县衙、郏县三苏、墨子古街等特色文化进行报道,扩大了我市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中国曲艺城、中国书法城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创作编排了一批脍炙人口、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了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创作征集活动,14部作品在全国、全省获奖,市司法局荣获优秀组织奖。《高歌宣传民法典》《八项规定正党风》等曲目,《第一粒扣子》等廉政豫剧,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文艺普法作品。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猜灯谜”“儿童法治绘画展”“法治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6万余名,充分利用各地“法律明白人”身在基层一线的优势,在民族节庆、农村赶集日等时段,组织“法律明白人”就近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用乡音乡语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进一步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聚焦重点任务、紧盯重点对象和关键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分层分类分众,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大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20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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