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市监文〔2025〕31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规范治理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03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70号建议
建议人
朱灏洁
标题
关于规范治理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电动三轮、四轮车数量呈暴发式增长,据统计2023年平顶山地区的电动三轮车销量约为750万辆,电动四轮车销量大约在30万至35万辆之间‌,这种车辆由于价格廉价、操作方便、又能遮风避雨,备受城市居民特殊是老年人青睐,其在给居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交通秩序混乱、车辆管理难度大、安全无法保障等问题。

建议:一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详细法规制度,明确车辆生产、销售、登记、上路行驶、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细化交通违法处罚条款,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为规范管理提供坚实法律依据。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市场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重点检查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企业获得强制性认证资质情况、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要求企业严禁超出CCC强制性认证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领域,重点检查CCC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一致性证书等,督促销售单位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把产品进货关。结合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泛筛查线索发现违法行为,严查电动三轮车产品经营中生产、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及仿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增加路面执法警力投入,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对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构建多元化的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政策,开展电动车销售单位行政约谈,宣讲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与商户签订《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要求经营者规范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组织开展针对驾驶者的免费交通安全培训活动,提高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鼓励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会议

70建议的答复

 

朱灏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治理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安全,我局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根据本次建议持续加大对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电动三轮、四轮车产品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全面摸清平顶山市辖区内电动三轮、四轮车有关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对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对于销售企业,核查经营主体资质、核实其销售的产品质量信息,动态更新完善底数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厂名厂址等信息,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认证违法、虚假宣传、“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强化惩处,形成严管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单位

349家次,办理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案件5起。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在检查的过程中,积极向经营者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电动三轮、四轮车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经营者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改装车、非标车等违规电动车,与商户签订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公开承诺书》,督促经营者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工作职能,加大监督执法和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电动三轮、四轮车经营者诚信经营,为促进我市电动三轮、四轮车规范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范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局后续的监管工作进行监督!

 

 

2025610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588129

联系人: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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