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建复〔2025〕8号
  • 索引号
  • 005452161/2025-00012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0-31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
提案者
汪海朋
标题
关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制约其进一步推广的关键因素。目前,平顶山市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布局不合理、缺少专项规划、安全监管薄弱、利用率低以及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制约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因此,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最后一公里”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平顶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

1.规划与用地:合理规划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简化用地预审和报批手续,优化用地供应模式。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确保新建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预留足够的充电设施用地。

2.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优化建设报备和审批流程,设立联合受理窗口,加强部门联动,简化报批流程。

3.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制定包括财政预算投资、政府补贴、电费优惠、用地优惠、税收减免等在内的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通过政企合作、补贴等形式,激发多元主体的积极性。

(三)科学合理布局

1.公共区域:加大对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的土地出让保障,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2.居住区: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同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3.城乡结合部: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鼓励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建设快充公共充电设施。简化用电报装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电网企业应加大对中心居住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对新建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实行“就近接入”,并适当压减办电时间。建立运营奖补机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符合条件并申请省级建设奖补资金发放过程的监管,协助及时领取相关补贴资金。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及省、市实际情况,建立运营奖补机制,以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借力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充电桩和电动汽车保有量、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充电设施利用率等数据的挖掘分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充电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到2025年,平顶山市将累计建成充电站150座、智能充电桩7500个以上,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这将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提升市民的出行便利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平顶山市的绿色出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平顶山市绿色出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共同推动平顶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市民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环境。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汪海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汽车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扶持作用,持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2684个、个人充电桩11814个,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具体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适度超前、需求优先、科学布局”原则,已于2023年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围绕“两区”、“三中心”明确了五大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7500个。根据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市住建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和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日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协调电力部门在保障房、老旧小区等落实公共充电桩“居民电价”政策,并主动做好各项接入电网配套建设服务。二是盘活既有土地。既有小区方面,支持充电企业采取统建统服方式在地面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桩,由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管理,不仅满足了群众充电需求,而且解决了地下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消防隐患,目前已在东王营安置房小区、德馨苑公租房小区建成运营。公共充电站方面,搭建政企桥梁,支持充电企业与停车场产权单位、游园管理单位、国有企业搞好对接,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已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公共充电站20余个。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住建、城管、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职协调解决充电桩建设中用地、用电、拆迁等方面问题,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住建部门负责居住区、城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交通部门负责城际快速、发改部门负责规划和政策、文广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四是强化项目保障。明确六项建设任务,出台三条保障措施,争取发放奖补资金3300万元,发挥政策资金导向作用。

虽然全市充电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布局不合理、安全监督有薄弱环节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完成。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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