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主题分类
- 意见反馈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眼科类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1号)工作部署,我局于2026年1月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开征求〈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限已按规定届满。
在公示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提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后续定价审批流程,正式印发实施我市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切实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