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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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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次数:3 浏览

平顶山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平顶山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到意见0条。

同时,于2024年8月7日发函向12个县(市、区)、尼龙新材料开发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26家单位征求意见,2024年8月7日-8月16日以上12家县(市、区)、尼龙新材料开发区、26家单位回函,其中1个县(市、区)1家单位提出了6条宝贵意见,1条意见已经采纳,5条未采纳(已通过沟通协商)。其他县(市、区)和单位未提出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汇总表

单位名称

征集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在“一、工作目标”的内容中,由于第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均没有关于财会监督的相关论述,建议去掉此部分。

2.在“(二)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的内容中,由于财务会计监督与预算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政府采购监督全部为财政监督的内容,各自有监督办法,参照中央、省意见和方案,不应单列条款。建议去掉“(1)加强预算管理监督;(2)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3)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三个段落。

3.在“(二)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的内容中,“2.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段落里,建议去掉“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经与单位沟通协商一致,不予采纳。

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分行

1.第4页“(3)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建议修改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参考自《财政部文告2023年第十二期》)

2.第5页“4.中介机构严执业监督。……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后添加“确保业务相关数据安全。”(参考自《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24〕2024]6号)。

3.第6页“2.建立健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报送上年度财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工作情况。”增加“涉密单位和涉密项目除外”。

经与单位沟通协商一致,采纳第1项,其余项不予采纳。

汝州市

无意见


舞钢市

无意见


宝丰县

无意见


郏县

无意见


鲁山县

无意见


叶县

无意见


新华区

无意见


卫东区

无意见


湛河区

无意见


石龙区

无意见


高新区

无意见


尼龙新材料开发区

无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无意见


市政协办公室

无意见


市纪委监委

无意见


市委组织部

无意见


市委宣传部

无意见


市委编办

无意见


市发改委

无意见


市法院

无意见


市检察院

无意见


市审计局

无意见


市教育体育局

无意见


市司法局

无意见


市人社局

无意见


市住建局

无意见


市商务局

无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意见


市统计局

无意见


市文化广

和旅游

无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

无意见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无意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市民政局

无意见


市政府国资委

无意见


市工信局

无意见


市税务局

无意见


平顶山市财政局官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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