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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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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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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2-17 浏览次数: 浏览


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办〔2020〕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平顶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深化医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与深化医改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医疗健康共同体建设为抓手,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服务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和改善人民健康,为建设健康鹰城、实现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防治结合,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市人民在深化医改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优化提升县域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实行政府主导,非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

——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同步开展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配套改革,落实部门责任,促进政策协调,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深化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在中央、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理清改革内在逻辑,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克难攻坚、主动担当,坚定不移推进深化医改。

(三)主要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联动改革、综合施策,到2022年,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确保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卫生健康服务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平有效提升,医保基金支出增幅持续下降。

——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满足

——合理就医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有效治理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确立,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可持续发展得以保障。

——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制度改革基本到位,医保基金风险防控能力与杠杆调控水平不断提高。

——集中统一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持续完善,药品耗材招采实现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全方位全周期,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1.推进医疗健康共同体建设。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健共体建设,重塑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落实医防融合,打造服务、管理、利益及责任共同体,推动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县域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和医保基金统筹使用绩效。在市城区,以行政区划为基础,2020年试点探索组建由市级医院牵头的区域医疗健康共同体或城市医疗集团。2020年各县(市)全面推开医疗健康共同体建设,2022年县域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加入医疗健康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明确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重点,针对区域发病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基本解决市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除对辖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外,接收三级医院下转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以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完善县医院诊疗科目设置,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本解决县域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强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提高下转患者承接能力,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2020年,全市所有县级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3.强化基层首诊能力。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医防融合,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县(区)级医院技术支持,推动县(区)级专科医师团队参与高危慢病患者签约服务,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增强基层首诊能力。落实激励机制与保障政策,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强化考核,督促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履约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制定分级诊疗转诊规范,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和群众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出台支持分级诊疗制度的医保政策,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对上转的参保患者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对下转的参保患者实行住院起付线无缝式衔接制度。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在规定时效内予以互认。建立分级诊疗考核标准与奖惩制度。到2021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5.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中长期行动,细化落实健康鹰城行动及15项健康促进任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筑牢群众健康第一道防线。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探索开设家庭病床。全方位干预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全生命周期维护人民健康,努力让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有病就近看、看好病,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健康寿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健康鹰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现代医院治理体系

1.建立高效办医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管办分开。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负责统筹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资产保值增值、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加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能转变,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规划、标准制定、监督执法等职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医院章程,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职权范围。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落实总会计师制度,行使内部业务发展、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薪酬分配及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公立医院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落实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要求,建立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社会满意度、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等可量化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积极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预付总额、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任免、奖惩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等多种方式腾出空间,在确保群众受益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价格调整做好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偿、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相互衔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重点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5.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在现有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内,逐步实行员额备案制探索建立县域健共体内医疗机构编制由健共体统筹使用管理机制,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落实“两个允许”,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内部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酬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深化公立医院财务与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决算、成本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实施公立医院财务报告制度和第三方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发挥医保基础作用,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实施按人头打包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推进实施适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门诊统筹制度。巩固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成果,进一步细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压力,提升基金互助共济能力。探索职工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开展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3.强化基金保障能力。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科学确定总额预算指标,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和预警处置能力,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全过程智能监控。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差异化、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4.深化医保体制改革。综合考虑区域人口规模、市级管理能力、市县基金收支差异、管理体制等因素,推进医疗保险市区统一经办,实现市城区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管理“六统一”和统收统支,提高医保公平性和可及性,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分散风险的功能,保障全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市级统筹。(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健全规范有序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提升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将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结合,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强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重点药品耗材监管。制定并公布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对辅助性、营养性、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施重点监控。按照国家制定的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治理力度。开展处方点评,查处“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治理临床回扣、“以药补医”现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药品耗材回归治病功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3.改革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式。全面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医保经办机构要在购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按中选药品合同约定采购总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在交货验收后30天内全额支付药款。探索开展市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或跨区域联盟采购。(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改进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将慢性病门诊用药定点逐步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方便常见慢性病患者就近看病、配药。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等方式保障供应。(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改监管体制,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1.明确多元化监管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全面落实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与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医疗卫生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监督,完善行业综合监管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全过程监管效能。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实现“一网通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监管,健全落实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改进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监督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财政投入等挂钩,与从业人员职称聘用、职务晋升、绩效分配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完善长效保障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整合卫生监督、职业健康等执法队伍,提高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健康等监督执法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制定印发深化医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按照总体方案和重点改革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启动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建立三医联动工作机制,出台实施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按时保质落实。同时收集改革监测数据,开展督导评估,跟进解决新发问题,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总结我市深化医改成效与得失,对照国家“十四五”深化医改规划任务,调整充实改革思路及内容,巩固三医联动改革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调整平顶山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建立协同推进机制。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卫健委主任兼任秘书处主任。各县(市、区)要同步调整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惠及百姓。(牵头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责任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二)落实投入责任。明确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持续优化运行。各级政府持续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科技支撑。从深化医改总体需求出发,引进先进数字化和物联网技术,整合现有卫生健康与医保管理系统资源,建设具有综合监管、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精准服务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开发用于政府管理、医疗服务、医保监管、药耗招采、公共卫生及居民健康信息查询等系列应用软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医养等健康领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百姓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政府高效监管及深化医改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医改任务纳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导和通报制度,跟踪各县(市、区)、各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促进度,完善措施,及时研究评估、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滞后、延迟改革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约谈,促进深化医改“一盘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牵头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责任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深化医改典型经验和案例的学习宣传,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加大改革政策宣传培训,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对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公立医院管理者的政策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责任单位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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