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基〔2024〕7 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主题分类
  • 学前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启动实施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 “1235”工程首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 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豫教基〔2022〕139号)的部署要求,按照《平顶山市幼儿 园领航共建“ 1235”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下简称“《实施 方案》”)的工作要求,市教体局于2023年12月启动了平顶山市 领航共建“ 1235”工程首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项目遴选 结果予以公布,并就今后项目的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平顶山市领航幼儿园( 工作室)

按照《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全市共推荐上报23所符合条件 的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参加遴选,市教体局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 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择优选出11所幼儿园作为首批平顶山市 领航幼儿园(其中6所省级领航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默认为市 级领航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其余12所幼儿园作为首批 “ 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工作室”牵头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 二)平顶山市共建幼儿园

按照《实施方案》 申报要求,全市共推荐上报100所共建幼 儿园,市教体局根据报送情况对申报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确 定了平顶山市第一梯次共建幼儿园53所,名单详见附件3。平顶 山市第二梯次共建幼儿园47所,名单详见附件4。

( 三)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共同体

1.市教体局以 11 所平顶山市领航幼儿园为牵头单位,将各 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的第一梯次共建幼儿园作为培育对 象,成立 11 个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共同体。

2.市级领航共同体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采取自行吸纳 成员单位的方式组建,每个领航共同体的成员单位以 4-5 个左右 为宜。

( 四)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室

1.市教体局以 12 所平顶山市领航工作室为牵头单位,将各 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报送的第二梯次共建幼儿园作为培育对象,成立 12 个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室。

2.市级领航工作室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采取自行吸纳 成员单位的方式组建,每个领航共同体的成员单位以 3-4 个左右 为宜。

二、工作目标

领航共建工作的目的是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   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市级示范幼儿园提档升级,有效提升新  建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薄弱幼儿园办园质量,构建市、县、 乡镇、幼儿园四级共建网络,培育出一批办园绩效突出,在贯彻  学前教育政策、坚持规范办园、实施科学保教等方面能够发挥示 范引领作用的平顶山市幼儿园骨干力量,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三年总规划。市领航幼儿园(工作室)和共建幼 儿园作为共同体,按照“双向奔赴、紧密结合”的原则,共同制 定三年工作规划,工作规划要针对共建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提出 合理的发展目标和切实有效的方案,做到“一园一案”。同时采 取专题培训、示范课、教学与游戏观摩、半日教育活动开放、结 对指导、双方互派管理人员、教师跟岗、帮助改善办园条件等灵 活多样的方式共同开展领航共建工作。

( 二)制定分年度工作方案。领航幼儿园(工作室)要对共 建幼儿园进行深入调研,针对其现有水平和薄弱环节,逐园明确年度具体目标,制定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共建工作分年度计 划。要围绕环境创建、园务管理、保育保健、教育教学、队伍建 设等,包括现状分析、共建达成目标、内容、具体措施、人员及 时间安排等,应具体且明晰,避免虚话套话、穿靴戴帽、宏观空 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 认识到领航共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领航共建工作摆上重要位   置,切实加强对领航共建工作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县域领航共建工作方案,在 区域内开展领航共建工作,达到幼儿园领航共建工作全覆盖。

( 二)认真谋划落实。各领航幼儿园(工作室)和共建幼儿 园要按照《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共建 工作规划方案,扎实做好领航共建工作。领航幼儿园要主动作为, 切实担负起领航责任,共建幼儿园要积极主动配合,全力提升办 园水平,提高办园质量。

( 三)严格管理考核。领航幼儿园实行过程性管理、动态考 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过程性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幼儿园领航共建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示范幼儿园评估、评优评   先、县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达到相关工作要求 并较好完成目标任务的幼儿园增加其推荐参评市名保健医、名班 主任的推荐名额;未通过过程性考核的,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领航幼儿园(工作室)资格。凡出现严重违 规办园、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等严重问题的, 撤销其领航幼儿园资格。

各县(市、区)请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前,将各领航共建共 同体和领航共建工作室组建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5 和附件 6)、 共建工作三年规划、年度工作方案纸质档加盖教体局公章送至局 北楼 218 办公室,电子档以县(市、区)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 pdsjjkxqjy@163.com。

联 系 人: 贾碧野  史瑞瑞 联系电话:0375-2629968

 

附件:1.首批平顶山市领航幼儿园名单

2.首批平顶山市领航工作室牵头单位名单 3.平顶山市第一梯次共建幼儿园名单

4.平顶山市第二梯次共建幼儿园名单

5.首批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共同体成员组建备案表 6.首批平顶山市幼儿园领航工作室成员组建备案表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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