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4-0001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主题分类
- 检查结果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为加强眼镜制配场所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眼镜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视力健康,近期,鲁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眼镜制配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紧盯眼镜销售门店、视力保护中心等经营主体,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是否有检定合格证书;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否存在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眼镜制配场所21家,出动90余人次,发现未明码标价经营主体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查处验光配镜设备计量违法2起,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下一步,鲁山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对眼镜制配场所监督检查,提高眼镜制配行业计量管理水平,规范眼镜制配场所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眼镜制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