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不可缺少的环节,它缓解了城市供水压力不足和水量分配不平衡,解决了多层建筑和低水压区单位、居民的用水问题,其供水水质的好坏,事关城市供水安全和稳定供水。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不断提升供水管理能力,在2023年全省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我市被评估为较好城市第二名,但由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建设标准还不统一等原因,跑冒滴漏、水质污染等隐患尚未得到彻底根治。
经统计,目前我市主城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平煤、新城水务)共有二次供水小区377个,二次供水泵房411座,抄收户表217691户。其中,由平顶山供水公司直接管理的小区148个,二次供水泵房149座,抄收户表86540户,占比39.2%;其他229个小区、262座泵房、131151户表,由平煤、新城水务及各物业公司分散管理,占比60.8%。对377个小区,411座泵房,1072套设备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质量不高。一些建设单位在建设二次供水设施时,二次供水设备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如水箱材质不符合要求、水箱未进行防腐处理、管道敷设不规范等,给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带来隐患。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不明确。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主体比较混乱,有的由物业公司管理,有的由供水企业管理,有的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难以落实,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三)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不到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一些管理单位维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二次供水设施缺乏定期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2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这是国家层面首个专门针对二次供水出台的指导性文件。该《通知》明确提出:“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充分发挥政府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2016年5月,省住建厅等四厅委转发了四部委文件(豫建城〔2016〕39号),进一步明确提出“全面排查和整改老旧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将二次供水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建议如下:
(一)规范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和建设。强化供水企业对用水报装的管理,健全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技术、材料、设备审验制度,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质量。强化二次供水设施正式通水前水质检测。新建、改建及扩建二次供水设施,供水前建设单位必须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水质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卫计部门颁发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正式供水。
(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监管,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设施维护保养。担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运行、卫生管理、治安保卫等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设施维护、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档案管理、应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对二次泵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四)加强水质检测。
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安全,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并向用户公示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建立二次供水设施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二次供水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泵房远程监控,实现二次加压设备远程启停、远程压力调整、远程关闭进水等功能。建立泵房安防系统,通过远程门禁授权、后台报警信息推送,快速处置各类突发状况,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