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发展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号
建议人
樊军
标题
关于发展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发展,将“互联网+医疗 ”作为医改落地,实现医疗服务便民惠民的有效工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医疗已经被社会广泛接受。互联网医院代表了医疗领域向更智能、高效和个性化服务迈进,对着远程医疗、智能医疗设备、数据分析等医疗服务的未来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诊疗服务体系,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有序的就医格局是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路径,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基层医疗服务将是今后健康服务发展趋势,将“互联网+医疗”作为推手,鼓励参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凭借互联网技术支持及医疗信息支撑,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的承接能力,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建议:

明确目标与定位,确定医院特色服务,患者群体,诊疗范围,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将为互联网医院的后续开展业务提供清晰的发展蓝图和具体的执行路径。可以考虑在线咨询,在线诊疗、预约挂号、药品配送等功能,根据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定位,制定合理的建设规划,尽快发展我市“互联网+医疗”的诊疗服务。

承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工作

该提案对加快我“互联网+医疗”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借鉴意义。我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抓落实。针对提案的建议部分,我委组织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调研,重点分析我“互联网+医疗”建设的基本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二、吸纳建议,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

(一)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建设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高重视我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工作,20221月份,市政府与微医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依法依规成立数字健康管理集团,统筹规划建设互联网医院。202212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通知》〔2022148号),在全省率先开创建设市级互联网医院平台,通过“健康鹰城官微”便民服务平台向公众开放“医生在线”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目前市一院互联网医院、市二院互联网医院、郏县中医院互联网医院、郏县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郏县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平顶山微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均己入驻,互联网医院可以在线上为群众解决常规就诊问题,同时开通线上医保支付,医保用户在线就诊取药同时可以进行线上医保支付报销。截止5月22日,全市线上注册医生1823人,线上问诊量达17833人次。

(二)确保互联网医院安全可监管。我市严格按照《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互联网医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加强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明确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活动前必须与河南省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接入省级监管平台接受监管。同时,压实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平台信息安全责任,要求互联网医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妥善管理患者信息,保护患者健康隐私信息。

三、以案为契,快速推进“互联网+医疗”蓬勃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目标和问题双导向,按照工作方案进度安排,围绕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患者信息数据整合,衔接医保部门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对病人健康信息、就诊信息、医保信息等进行全程数据化管理。

2024年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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