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撤销舞钢市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4-28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40号
建议人
刘培郎
标题
关于撤销舞钢市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议
建议内容

舞钢市石漫滩水库(以下简称石漫滩水库)是舞钢市备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2016〕23号)文件中,划定石漫滩水库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1年7月,南水北调中线舞钢市引水工程建成通水,舞钢市实现了三水源供水:一是年引入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水源1000万立方米,已满足舞钢市现阶段城乡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二是燕山水库作为舞钢市应急水源,年供水2000万立方米,可满足未来舞钢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三是对以油坊山水库为水源的油坊山水厂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供水能力,可满足未来舞钢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同时,将原舞钢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田岗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保护使用。舞钢市政府根据经济长远发展需要,结合现有供水格局变化,已于2019年8月22日对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撤销。

建议:撤销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承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刘培郎、罗付辉、姬晓雷、周庆贺、刘全洲、雷超群代表:

您们提出的“撤销舞钢市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水利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石漫滩水库水源地及供水情况

石漫滩水库是舞钢市乡镇居民饮用水源地,201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2016〕23号),将石漫滩水库列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并划定保护区。

经了解,舞钢市石漫滩水库取水许可证(编号B410481S2023-0022)还未到期,有效期截止到2028年4月18日,目前仍为舞钢市铁山水厂和张庄水厂供水。

二、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程序

根据《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水源保护区撤销程序,舞钢市政府向市人民政府递交撤销申请后,市人民政府向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待两部门均同意后,再向河南省人民政府递交申请,省人民政府征求省水利、生态环境厅的意见,最终经过专家评审后,得出能否撤销的结论。

三、意见及建议

我们了解到,2018年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舞钢市利用南水北调水量指标的批复》(平政文〔2018〕35号)文件中明确要求“舞钢市南水北调引水工程运行后,舞钢市政府应将石漫滩水库、田岗水库作为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加强保护,确保水质稳定达标;要维护好现有供水设施,确保能随时启用、正常运行”。

鉴于此,我局结合市水利局的意见,“原则上同意舞钢市撤销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首先舞钢市人民政府需按照《平政文〔2018〕35号》文件要求,研究落实好新的备用水源地,确保当地居民不再使用石漫滩水库水源后,停止供水并调销取水许可(或是取水许可证到期后),再按程序逐级申请撤销石漫滩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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