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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41X/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在沙河流域乡镇建设小微湿地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15号提案
提案者
谢朝晖
标题
关于在沙河流域乡镇建设小微湿地的建议
提案内容

关于在沙河流域乡镇建设小微湿地的建议

谢朝晖  

沙河是淮河流域沙颖河水系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我市鲁山县西部尧山,在安徽省颍上县汇入淮河,流经我市鲁山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湛河区、高新区、叶县等地,在我市境内长度为171公里,流域面积397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是河南省生物多样性分布的重要地带,也是人工湿地的代表性的地区之一,优势资源禀赋孕育了丰富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2022年3月,市政府《关于推进沙河系统治理全力打造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平政〔2022〕22号)提出“一轴、两湖、两廊”空间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项目支撑,创新运营模式,把沙河打造成为岸绿水美的生态河湖、富民增收的经济河湖、水城融合的示范河湖、文旅乡愁的展示河湖,建设“半城山水满城绿”的美丽鹰城,尤其是实施沙河生态修复和提升工程,是河南省河湖生态修复样板。 沙河流域内主要污染源包括流域内居民生活污水、种植业、工业源等,威胁着沙河的水质安全。沙河流域内农村地区大量的生活垃圾和污水,主要是近年来农村居民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增,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污水来源多而分散,较难集中处理。

小微湿地指的是周期性积水、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具有一定生态功能的小型湿地。河流、溪流、泉、谭、塘、水田均属于小微湿地这个范畴。小微湿地具有无需动力、加药,主要靠湿地植物、微生物等净化水质的特点,是天然的污水处理设施。其表面是碎石沙砾,下面是泥土,然后是过滤层、管道层,水面不会上升到碎石上面。只要上面的植物正常生长,湿地就可以正常运作,维护成本低,非常节约高效。小微湿地自然生长或人工种植的湿地水生植物具有改善局部气候、净化空气等作用,现在科学试验已经证明许多湿地植物吸附水中重金属及污染物质效果良好。2018年,在《国际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我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获得大会一致通过,成为公约决议并列入公约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2021年工作优先领域。2019年,国家林草局《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大力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建设。

具体建议如下:

一、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沙河流域排水不畅、易出现严重积水的低洼地区、人口密度较大的聚集区等进行深入调研,摸排建档,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我市构建以调蓄雨洪、改善人口聚集区生态环境为主要功能的小微湿地生态体系。

二、建设小微湿地应充分吸收外地成功经验,结合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建设,由政府财政出资建设,县级林业和环保部门统一管理,保障小微人工湿地系统运行。

三、对部分符合湿地特征的零散湿地采取围栏封育、人工补植补造等措施,保护和修复生态,以有效地吸收和储存洪水,调节小环境水位,为野生动植物及微生物提供生存繁育空间和庇护场所,充分发挥对野生动植物的物种保存作用。

四、小微湿地是一个地区景观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具有的多元化、多样性。在实现水质净化的同时,可以根据地形条件在部分小湿地布设栈道、小桥、亭台轩榭,实现人工设施与自然景观的有机结合。可通过采取不同植物搭配,如选择不同常绿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进行组合配置,丰富色彩,实现小微湿地的景观效果,为群众观众提供休闲的场所。

五、小湿地的保护建设应当建管并重,结合乡村振兴,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责任制度,制定小微湿地保护细则,修复小微湿地生态,让湿地活起来,让乡村美起来。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林业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谢朝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沙河流域乡镇建设小微湿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沙河是我市中部的重要湿地生态带,是湿地资源分布面积最大的区域,涵盖了平顶山市经济文化中心。市政府高度重视沙河的生态保护,出台《关于推进沙河系统治理全力打造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编制《平顶山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0)》,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加强对沙河及昭平湖、白龟湖的系统治理,沙河湿地生态带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沙河湿地带受人为活动干扰较大,湿地资源面临的威胁较多。因此,在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区域,因地制宜建立小微湿地,可强化沙河湿地生态保护。

一、开展沙河小微湿地资源调查。

组织指导鲁山县、叶县、湛河区、一体化示范区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对各县(区)辖区内的沙河小微湿地空间信息、生态环境状况、保护利用状况和胁迫压力因子等要素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小微湿地资源数据库。

二、科学规划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点建设。

在沙河小微湿地资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点建设意见,聘请专家科学编制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在鲁山、叶县、湛河区、一体化示范区沙河流域,确定2至3个典型小微湿地进行保护与利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小微湿地+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模式的典范,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形成“小微湿地+自然保育”、“小微湿地+生态产业”、“小微湿地+乡村民宿”、  “小微湿地+生态旅游”等多种保护与利用模式。

三、协调联动建设沙河小微湿地。

林业部门协同自然资源、住建、农业、水利、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坚持把小微湿地建设从组织保障、湿地规划、科技赋能和联动保护等多个层面,构建城乡小微湿地助力共同体。通过整合规划优势,将湿地生态与乡村振兴、产业重构有机融合,建立保护长效机制,破解湿地建设和生态修复的痛点和难点,形成以市政府领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和科研机构深度赋能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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