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1754-00006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降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69号建议
建议人
宋毅豪
标题
关于降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
建议内容

案由:居民医保是人民群众健康和家庭平安的“保险绳”和“护身符”,是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行。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通过收集和整理,人民群众有很多对进一步改进居民医保的意见和建议。案据:群众中的反映一是缴费负担重:自从国家实行合作医疗政策(现在称医保)其收费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年10元,特别是今年医保上涨到每人每年380元后,如果五口之家,每年就要有近两千元的开支,对农民来说项不小的开支,很多人都有抵触心理,不愿再缴;二是从最初政策宣传说合作医疗费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累积,不用还可以继承,而现在对于有病住院的人,能够得到报销;如果不住院,就一风吹清零,致使一部分每年都有缴费,没有住过院,还没享受到报销的群众,费用清零,感到惠民政策,不实惠,致使一些家庭选择性缴费,只给家中的老人和常年生病的人缴,青壮年和不常有病的人不缴费,或者不缴费,而且影响了医保这几年在群众的良好口碑。

建议:吸入群众合理化建议,完善医保政策;有些群众建议个人缴费能否存入个人账户,或按比例存入个人账户;不使用的情况下,可累积,可家庭直系亲属住院时使用,这样会让青壮年或不常生病的人,感到缴费实惠;有的群众建议医保缴费,能不能象车辆缴保险一样,对没住过院的人,在以后年份缴费时,按比例免缴,提高缴费积极性和参保率,进一步树立居民医保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推广效果好、收费低的中医药项目,降低医保收费标准,让这一惠民政策更惠民,提高缴费率,让更多的群众收获幸福感。医保部门对欺诈骗保和小病大治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骗保的人,绳治以法;对多次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单位,取消定点报销资格;让医保管,形成高压和红线,有违法和违规念头的人敢动邪念,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把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实施DIP付费背景下,加大对花钱少治大病的中医药项目的扶持力度;仅以心脏病治疗为例,心脏血管堵塞一般治疗方法搭配桥、放支架或球囊,由于发生心血管堵塞的环境没有改变,临床观察,每次心脏手术治疗费用大约为2万左右,其中见到一患者放了16个支架,终生还需要服用抗凝的药,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用中医药治疗,短则一到两个月,长则半年则痊愈,每月的费用也就两千元左右,一次性投入,患者可痊愈。而中医药疗法,如果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费用更低,效果更好;特别是中医药在治未病中,作用突出,在实施DIP付费中,加大支持力度,让群众不花钱或少花钱,不得病或少得病。通过管和降,降低群众医保缴费标准,让这项惠民政策,造福广大群众。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宋毅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待遇水平,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安排,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要求,对于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您提出的降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既事关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也事关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每年都有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确定,我市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个人缴费标准的规定,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上涨的同时,财政补助标准也在提高,目前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在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群众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需相应合理调增,可以支撑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有利于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我局在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个人缴费标准规定的同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持续巩固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我市自2020年期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不再向个人账户分配资金,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每年限额300元。2023年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乡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自然分娩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剖宫产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切实减轻就医负担,我局联合市卫健委组织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自2024年起,按“中医日间病房”政策收治的病人不住院也能享受医保报销。这一模式极大方便了患者看病就医,并且免收床位费和护理费,减轻了患者的费用负担。

关于连续缴费享受优惠政策的建议,居民医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筹资政策坚持公平普惠,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如果借鉴商业保险运行模式,不利于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和长期稳定运行。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执法效能,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管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看病钱”。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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