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175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银屑病纳入门诊医保报销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163 浏览
建议号
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
建议人
王东海
标题
关于银屑病纳入门诊医保报销的建议
建议内容

银屑病是一种慢性、炎症性、非传染性、复发性皮肤病,病因不明,无治愈方法,俗称牛皮癣。罹患终身是其特点,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称其为“不死的癌症”

银屑病可发生严重的合并症,包括关节炎、心血管疾病、代谢综合征、炎性肠病和抑郁症等由于银屑病病程长,易复发,90%以上的病例终生不愈,患者如不坚持维持冶疗,疾病将向全身发展,严重者将危及生命。银屑病尚没有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患者个人经济负担过重,不少患者因为经济压力不能坚持积极治疗,不利于疾病的早治疗早控制,导致后期关节会出现致残性的不可逆损害,严重的还有关节功能丧失的可能。病情发展到比较严重的时候可能花费更多的资金,反而不利于费用控制,容易使患者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或因不能报销门诊费用,而用住院代门诊,造成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浪费。建议:将银屑病纳入门诊慢性病范围管理。一方面可以减轻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使患者能够坚持治疗,降低致残率,使广大患者真正享受到医疗保险给他们带来的一份安宁、一份平安。另一方面在控费上,能减少了慢性病患者因门诊负担过重转而选择住院治疗的发生率,从而降低不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王东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银屑病纳入门诊医保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减轻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在做好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实施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把一些符合住院条件的需长期治疗或药物支持的重症疾病,经批准采用门诊治疗并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费用。自2007年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实施以来,保障水平逐步提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由12种增加到30种、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由16种增加到22种。银屑病目前不在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内,但参保人员治疗银屑病可以申请门诊特定药品待遇,例如司库奇尤单抗、阿达木单抗、依奇珠单抗、乌司奴单抗注射液等,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即可审批享受待遇,门诊特定药品报销比例职工医保85%、居民医保80%。此外,我市已开展门诊统筹,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已纳入保障范围。

2024年4月,为规范全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省医保局印发《河南省规范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待遇保障机制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全省将拟定统一的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病种目录动态调整规则和程序,我局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不断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和基金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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