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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73/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主题分类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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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破解‘一老一小’服务难题,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04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1号提案
提案者
市政协提案委
标题
关于持续破解‘一老一小’服务难题,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
提案内容

关于持续破解‘一老一小’服务难题,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

提案委

一、“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基本情况

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开展了诸多卓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91.24万,占比为18.3%,高于全省18.08%的平均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共计807家,其中养老机构58家、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1家、乡镇敬老院88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9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71家、农村幸福院320家,床位共计30988张。2022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15.6万人,全市提供托育服务机构272家,其中托育机构74家,幼儿园开设托班198家,可提供托位13380个,实际收托幼儿3889人。

二、“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

(一)养老方面。一是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不高。虽然我市去年已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全覆盖,但是一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标准不高、位置偏僻、面积狭小,很难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政策,但是由于市、县两级财政困难,一直难以全部兑现,加之补贴标准偏低,不能有效发挥扶持作用。三是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较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周期长、风险高、盈利点低,我市现有的补贴政策低于实际建设、运营成本的上升,一些服务管理难以形成地区间、部门间的有效联动与合力,资源整合利用效率低,信息碎片化严重。养老机构均面临招工难与监督难的双重问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运营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导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较低、可持续性不强。四是养老服务人才短缺,专业水平不高。养老机构投入大、盈利点低、护理人员薪资待遇偏低,专业人才短缺,工作人员聘用的大多都是家庭妇女或40、50人员,他们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专业知识、服务技能水平偏低。五是养老机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一些养老机构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隐患综合排查整治不够到位,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托育方面。一是托育服务供给短缺。2022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15.6万人,2023年可提供托位数13380个,难以满足托幼需要。二是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公办托育机构缺位。现有托育服务机构中几乎全部都是民办机构,且场地均为个人租赁,公办托育、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还是空白。老旧小区无托育服务设施,新建小区缺乏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公办和社区托育服务用房急需解决。三是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2023年8月底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编办等部门注册托育机构共计224家,在卫健部门备案32家,已开展托育服务但未在卫健部门备案的60家,未开展托育服务的106家,停业或准备注销的26家。从事托育服务工作人员资质混乱,多数未经第专业培训,托育机构工作人员的师资培养、职业资格认定等均缺乏相应的规范和管理。四是备案托育机构数量少,分布不均,入托幼儿少。截至2023年9月,全市在卫健部门完成备案的仅34家,主城五区仅9家,叶县、石龙区、高新区至今还未有备案托育机构,新华区、宝丰县、鲁山县只有1-2家完成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收托幼儿不足4千人,托位利用率为29%。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实行由市级领导牵头,建立县级养老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卫健、医疗保障、教育、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协调处理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政策措施体系,实施养老托育服务专项规划,探索制定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清单,惠及更多老人和儿童。科学谋划养老托育服务布局,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服务,全力打造宜居便民设施环境。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建设的资金支持,对养老托育机构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一老一小”服务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托育机构扶持和奖补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引领带动更多民间力量进入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全方位助推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法逐步实行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优先重点支持市县两级筹建养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我市养老托育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专院校开设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养老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参加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积极引进技术型人才,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

(四)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构建政府、市场、家庭、社会力量四方合理配置的养老托育服务监管体系,做好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人员从业调查,对虐老、虐童、违法犯罪等行为零容忍,确保“一老一小”健康安全。

(五)发展新型服务推进新技术深度应用。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养老托育产品中的深度应用,提供智慧化、智能化服务,通过“融合、提质、赋能、延伸”等方式,支持优质养老服务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适老化改造要扩容提速增效,对“一老一小”服务进行全链条改造,如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网上老年大学”“网上育儿课堂”等消费、生活、学习新模式,为不同需求的“一老一小”人群提供个性化、标准化、便捷化定制服务和解决方案。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提案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持续破解‘一老一小’服务难题,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教育体育局、卫健委、民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老一小”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也是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一老一小”问题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一老一小”工作的有关部署,推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养老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我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平顶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主要职能、工作规则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多次召开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市政府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我市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府督查室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督导内容,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督查问效的工作局面。

2、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一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示范标准。研究制定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市级示范标准,指导推动20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提档升级、示范达标。二是开展适老化改造,根据需要对分散供养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3000户。三是加强运营服务支持力度。统筹省级资金325万元用于支持全市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提升项目,开展技能培训、帮学助学、文化娱乐、探访关爱4类活动,提升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质效。

3、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实训基地作用,持续落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按比例配备养老护理员等制度。2023年成功举办平顶山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来自各县(市、区)的74名养老护理员同场竞技,集中展现一线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动人风采,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认真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要求,加大养老护理和老年照护领域培训力度,2023年,全市共培训养老护理员3385 人次。

4、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托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养老机构视频信号接入专项行动,将全市养老机构的视频信号接入平台。利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145万用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实现养老机构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智能监管水平。

5、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养老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我市深入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积极谋划养老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先后共11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其中普惠养老项目2个,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502万元。公办养老9个,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2.2亿元。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托育方面

1、健全政策法规体系。2020年7月,政府办公厅印发《平顶山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并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分工界定。建立平顶山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协调机制。2022年9月,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印发《平顶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将普惠托育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配套支持措施,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2022年9月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十四五”时期千人口托位数年度任务目标的通知》,在托育服务的目标任务、政策体系、服务供给、发展环境、监管服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我市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出台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消防安全指南、伤害预防指南、营养喂养指南、保育指导大纲、人员培训大纲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同时,强化对接联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出台了《平顶山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成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立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师资库,组织开展标准规范培训和示范托育机构创建评审,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3、强化人才支撑体系。支持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专业人才近1200人。加大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力度,颁发保育师、育婴员相关职业(工种)技能证书2.65万市、县两级开展托育服务技能、卫生保健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托育服务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培训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卫生保健人员1296人,全市托育服务技术能手10人,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完善服务供给体系。2020年以来,全市大力开展托育服务能力倍增行动,通过政策引导、规划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各地专业托育机构、社区托育设施、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形式多元发展,备案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在卫健部门完成备案托育机构53家,可提供托位4658个,营利性47家,非营利性8家。其中:舞钢市17家,郏县11家,卫东区6家,汝州市4家,湛河区5家,新城区3家,鲁山县2家,宝丰县2新华区2家,叶县1家

5、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清单》,深入开展城企合作,积极支持社会化发展托育服务。2020年以来,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城企联动,全市4个县(市、区)共成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4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争取中央资金475。支持公办托育服务能力项目建设,2024年共2个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1506万元。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提供人员培训、管理咨询、产品创新、养育指导等服务,带动提升全市托育服务水平。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宝丰县、郏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实现挂牌,5个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获发改部门立项批复。

6、构建综合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教训,坚持规范与整治结合,全面开展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的摸底排查整改整治活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利用综合巡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动态监管,对托育机构的常态化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了《平顶山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细化了备案材料、备案流程等有关事项;转发国家、省卫生健委关于《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规定和要求,建立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和“责任、问题、措施”清单制度,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推动各地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一老一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养老与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合力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指导、规范、监管等作用。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分类明确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补贴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3、做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的前期工作。在编制“十五五”专项规划、重点规划时将推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课题进行研究。

4、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实施养老托育服务专项规划,科学布局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打造宜居便民设施环境。对养老托育机构在托位补助、水电气收费、税费、机构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机构建设积极性。

5、把握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国债等资金支持养老、托育项目建设,扩大服务供给。

6、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置托育服务有关专业,支持开展校企合作。将托育服务行业人员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将保育师、育婴员等纳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开展托育服务行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定期举办托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

7、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探索发展健康咨询、生活照护、紧急救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综合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8、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以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养老托育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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