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吕晓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与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命门之穴”,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对标先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力破解各类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创造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一、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整合汇聚各服务渠道和能力,打破数据孤岛,依托“一窗受理云平台”提供政务服务基础支撑和办件统一出入口,归集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联办事项办件,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窗办多事”的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能力。我市按照省政策要求,与全省各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体系、统一用户中心,在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框架体系内依照省政务服务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建设,与省级平台在功能、流程、标准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我市在现有框架下积极探索寻求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拟规划建设“四电”及其场景应用建设项目,力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帮助群众减免材料,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二市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平顶山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自2018年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担负着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可以与国家、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为规范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共享、开放等步骤,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加强数据共享应用的通知》、《平顶山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平顶山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目前平台上挂载国省级资源255个、市级资源1883个、县级资源9685个,累计数据交换量达54.69亿余次,已成为我市重要的基础底座,为实现“一次办”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项目落地
一是提升用地审查报批效率。积极保障重点项目需求,2023年,全市获批建设用地1317.76公顷,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289.58亩,省级重点项目保障91个,保障率100%;市级重点项目保障349个,“三个一批”项目保障275个,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印发《平顶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办法》,将原来由企业自行承担的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环境现状等评价事项,统一变为政府组织、政府买单、提前实施。同时由政府统一组织土地一级开发,所有工业“标准地”出让土地实现“三通一平”,为“拿地即开工”提供前提条件。截止目前,已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2518.36亩,实现县级全覆盖。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健全“增存挂钩、批供联动、控新治旧、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综合利用调整规划、调整项目、土地置换、土地租赁、作价入股、收回土地等措施,大力盘活利用土地。印发《平顶山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培训会。推动土地利用由“重新增”向“重存量”转变,尽快消纳和盘活闲置土地,最大限度发掘土地效益,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524亩,完成了省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7%;处置闲置土地6620亩,完成了省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26%。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印发《2023年平顶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性新增表内贷款目标任务》,鼓励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科学制定年度信贷计划,摸清企业融资需求,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同时向上级行(社)争取信贷规模和审批权限,提高投放额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障。截至2024年2月,全市贷款余额3088.13亿元,比年初新增34.84亿元。全市企业信用贷款余额641.15亿元,较年初新增29.98亿元。
二是持续提高企业融资政策知晓率。收集梳理金融机构惠企纾困政策和产品,除结合上门服务活动向企业发放外,还在大河财立方客户端、“信易贷”平台,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公众号、平顶山融媒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直播推介活动,宣讲金融政策,解答企业融资疑问,提高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知晓率。
三是扎实组织政银企融资路演对接活动。坚持政府集中组织与各行自行对接相结合,线上对接沟通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完善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先后组织全市重点项目融资路演暨政银企对接签约会、全市“专精特新”融资路演会、全市房地产行业专场融资路演对接活动、全市碳新材料产业链融资路演暨银企对接签约会议和郏县、石龙、鲁山、舞钢等专项产融对接宣讲等7次集中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银企合作,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截至2024年2月,全市企业贷款余额2149.28亿元(含票据融资),其中大型企业获贷余额566.92亿元,中小微型企业获贷余额1249.15亿元。
四是加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印发《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单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我市每年组织中小企业申报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2024年1月拨付中小企业等奖补资金共计1740.41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