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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073/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04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8号提案
提案者
吴会亭
标题
关于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

关于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建议

民建   吴会亭

光伏、风电产业是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谋划我市能源发展规划。围绕优化能源结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适时提出了建设平顶山新型能源城的宏伟目标。先后完成了《平顶山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研究》《平顶山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平顶山市风电光伏发电整体开发方案》等研究工作,光能、风能、氢能、地热能等一大批新能源项目陆续落地,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正有条不紊、有序展开。

光伏发电,是我市新能源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在光伏发电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2022年,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43.31兆瓦,光伏发电初具规模。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平顶山市光伏资源开发主要以分布式、创新型光伏电站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屋顶、个人家庭屋顶等资源优势,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2021年6月,国家出台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鲁山、郏县、叶县和卫东区进入试点名单,四个县区拟建屋顶分布式光伏总规模100.49万千瓦,占全省试点县拟建总规模1500万千瓦的6.73%,总投资约36.25亿元。目前,我市的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工作已全面展开,投资主体已在当地注册公司并成立了驻地项目部,部分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后续将进入大规模备案、报装、并网阶段。目前各项工作正快速向前推进。

当前我市光伏项目在推进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部分项目方案事前沟通不到位,致使光伏接入工程与电网配套工程衔接困难。二是技术标准不统一,安全隐患较多。三是各方职责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健全。四是区域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场站弃风弃光风险较大。五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基层群众对光伏发电缺乏了解,积极性不高。基于上述原因,为保障我市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政府、电网与企业协调机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事前要充分沟通。部分项目违背项目建设程序,未备案即开工,有的开发企业未编制实施方案,不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在项目的储备、开工、并网等环节管理中粗放无序,致使光伏接入工程与电网配套工程之间衔接困难。建议地方政府、电网与企业共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划分投资界线,科学确定开发区域、建设规模及项目清单,统筹储备、开工和并网时序,做到光伏项目有序推进、电网配套无缝衔接。

二、严格落实项目全过程安全管控,保障光伏发电安全运行。分布式光伏点多面广规模大,安全管控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尤其是光伏接入时对线路载流量、变压器容量、开关遮断能力等校核不足;项目单位采购的光伏逆变器、防孤岛保护、分界开关等设备配置选型及质量参差不齐;电网公司对低压分布式光伏的集中监测和远程调控严重缺位。另外,由于低电压穿越和系统频率异常耐受能力不足,也影响着公网的电能质量,甚至危及检修人员和电网运行安全。建议抓紧出台分布式光伏的接入安全标准,强化报装至并网的全过程安全管控,把好设备选型及保护配置“安全关”,建立运行管理平台,及时补齐集中监测和远程调控方面的短板,确保光伏发电安全运行。

三、明确储能配置比例,提升电网调峰能力,辅助光伏全额消纳。目前,平顶山高压电网已有31座变电站、45台主变出现潮流上翻,低压配网台区潮流上翻现象逐渐增多,随着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各级电网消纳能力将进一步下降。由于区域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不足,分布式光伏弃光风险日益加大。国家发改委及江苏、浙江等地区已建议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因此,建议明确非户用分布式光伏按“10%、2小时”配置储能,以降低大规模推进分布式光伏所带来的系统调峰压力和弃光风险,防患于未然。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支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由于宣传引导不够,许多村民对光伏发电缺乏了解,认同感低、接受能力弱,部分村委会甚至持消极态度,在办理项目手续时拒绝为农户出具个人房屋证明,这种情形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建设进度。建议结合平顶山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新型能源城”建设宣传活动,普及光伏风能氢能等新型能源知识,解读新能源建设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讲和舆论引导,为快速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35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平顶山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发展方面,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2023年全市清洁能源装机420万千瓦,占全市电源总装机的46.6%。电网方面,“十三五”以来,平顶山配电网累计完成投资80.6亿元,年均投资超10亿元,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用电潜能得到充分激活释放,50%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实现县域内消纳,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大幅提升。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3〕545号),规范户用光伏备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备案”原则,明确项目备案主体,具体建设方由屋顶产权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另外,由电网企业进行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明确红、黄、绿区域,按季度向社会公布,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黄色、红色区城,通过加大电能替代力度、优化用电负荷曲线、合理布局储能设施、汇集升压接入等方式,提升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通过配置储能提升承载力的,一般黄色区域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15%、2小时,红色区域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20%、2小时。为规范涉网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规范(试行)》,规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信、保护、计量、自动化等技术标准。

下一步,我们持续加强统筹引导,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快发展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深度融合。平顶山供电公司将持续加大电网投入力度,打造数智化坚强电网,适度超前谋划配套送出工程,不断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也恳请委员为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多出谋划策,继续关注支持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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