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73/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支持汝州市碳氢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9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
建议人
樊顺昌
标题
关于支持汝州市碳氢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于支持汝州市碳氢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汝州代表团    樊顺昌

近年来,汝州市依托本地827万吨煤炭、480万吨焦炭、90万吨电石、30万吨煤焦油、16亿立方米焦炉煤气及4亿吨硅石等优势资源,将碳氢新材料产业作为我市主导产业,全力打造汝州市碳氢新材料产业园,加快推动煤化工行业绿色转型,建好中国尼龙城“第二战场”,全力助推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目前,汝州市高标准编制《汝州市碳氢新材料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初步规划焦炉气/电石炉气深加工产业链、粗苯深加工产业链、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硅材料等4条产业链,投资80亿的天瑞煤焦化计划3月份开工建设,投资20亿的平煤神马汝丰炭材年产120万吨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另外,聚焦规划的四条产业链加大与平煤集团等企业深入洽谈,将新建一批合作项目,预计全部规划项目实施后,园区总投资超600亿元,利税总额335亿元、利润总额236亿元,将形成千亿级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但与此同时,随着碳氢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陆续实施,汝州面临的发电量、能耗、煤耗指标不足等制约因素越发凸显,向下游发展碳氢新材料产业困难较多。因此,建议平顶山市政府:一是支持我市2*66万千瓦机组发电项目建设,二是协调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在能耗、煤耗指标分配上对汝州市予以一定倾斜。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对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68号建议的答复

樊顺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汝州市碳氢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工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火电项目问题

我委积极支持汝州市建设2×66万千瓦火电项目,火力发电技术成熟,调节能力强,是稳定可靠电源,能够提高当地新能源发电消纳比例,提高电网运行稳定性、可靠性,同时也能有效提升当地电力发展水平。火电项目审批流程是进入省级以上电力发展规划,上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我委将与汝州市有关建设方主动对接,待河南省能源主管部门启动省级电力规划中期调整时,积极推动汝州火电项目纳规工作,争取火电项目在汝州市落地实施。

二、能耗、煤耗指标问题

一是已对汝州重大项目进行了煤炭指标倾斜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从重大项目用煤情况上看,下达十四五煤炭指标时,已考虑到汝丰焦化、天瑞煤化工等项目十四五时期建成投产,指标拟定时已倾斜。

二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天瑞煤化工升级改造项目需落实替代比例,要求我市需完成十四五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为完成省定非电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我市十四五非电煤炭消费量需减少1313万吨,降幅达59%十四五时期我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面临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三是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能耗和煤炭指标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考核,在落实产能不增、能耗下降、煤炭消费减量的前提下,支持炼焦、建材、有色、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项目整合升级,在实施能耗双控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时,相关单列项目新增能耗量及煤炭消费量从本地区指标中扣除。我委将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争取获得上级部门支持,给与平顶山市更多的用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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