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1754-00003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多部门联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
提案者
郭宗宏
标题
关于多部门联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建议
提案内容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近年来,我国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医保制度全覆盖、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医保支付结算与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的关系越来越重要。近期,市医保局也在基金监管方面多措并举,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督协作机制,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医保系统提供的“因外伤住院治疗报销医保基金人员信息”和公安系统提供的“打架斗殴类案件数据信息”,发现隐藏在数据背后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实现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有力打击犯罪。经过分析比对,初步发现涉医保基金诈骗案件可疑线索57条,已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提出侦查取证方向。与检察院的沟通合作,借助检察部门对相关案件办理实施法律监督的职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着力形成从主管部门到司法机关的合力打击模式,切实有效地打击医保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医保领域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诚信就医的良好氛围,有效捍卫了医保基金安全。

然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加之经办机构没有执法权,以及多个相关部门信息不互通,我市医保基金征缴和监管仍面临一些问题,亟需多部门联合联动来维护基金安全,因此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工作。由于医保系统内存在一些长期欠费的中介或者私企,而医保经办机构无法核实这些企业是否已经破产倒闭,建议工商部门与医保部门建立企业注销通报机制,以确保医保经办机构可以定期清理已注销的中介或私企。

二是建议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互通死亡人员信息。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医保部门按月向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划入一定资金,目前面临的主要的问题是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并未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其个人账户仍持续有资金划入,由于事后较难追回,解决此项问题的最佳方式是事前预防,这就要求医保经办部门掌握实时的死亡人员情况。因此,建议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郭宗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部门联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企业注销问题。2022年12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医保局等11部门印发《平顶山市“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增加企业简易注销预检服务,减少注销重复公告时间,有效缩短企业注销登记周期。将医保销户等11个注销业务纳入企业注销并联审批事项,企业注销办理环节由11个合并为1个,减少重复递交材料20余项,办理时限由45日以上压缩为0.5日,提高了企业退出市场效率,增强了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关于死亡人员信息问题。近年来,市民政局开展殡葬领域规范化建设,规范建立了全市死亡人员火化数据库,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信息安全。针对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或单位未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导致其个人账户每月仍持续划入的问题,市医保局在单位经办业务表格下备注并要求,在办理的职工退保(终止)时的一次性告知:“1.在职人员死亡,办理养老保险停保当月要及时办理医保退保手续;2.退休人员死亡,办理抚恤金当月时要及时办理医保退保手续。单位因未及时为死亡人员办理退保的,死亡次月以后“个人医保账户 ”多返还的金额应主动退回。”在办理退保时如果多返还的个人账户没有消费的,业务经办人员按业务流程追回多返还部分的金额;个人账户不能抵扣多返还的金额,我们要求单位通知死亡职工家属主动追回到医保基金专户上。

下一步,医保、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协作,推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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