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175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门诊慢病及大病统筹报销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
提案者
柴静芳
标题
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门诊慢病及大病统筹报销的建议
提案内容

2016年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也发表了《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指出“中医药与西医药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和增进民众健康,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中医一向被认为具有“简、便、廉、效”的特点,而中药饮片更是这些特点的集中体现。中药饮片讲究表本根治,安全、副作用较小,通过肠胃吸收到达全身,除有治疗作用外,还有增强体质、抗御疾病的功效,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中医药也更广泛的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但调研中发现,中药饮片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病及大病)疾病报销范围。

目前存在问题: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慢病疾病及大病都需要长期服用中药饮片以稳定病情,特别是慢性重大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哮喘、慢性肾功能衰竭、类风湿关节炎、肿瘤等都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用中药饮片等药物进行治疗。中药饮片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使用的处方药品,价格虽然相对较低,但要长期服用,对经济条件差的人民群众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许多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也因无力负担药费而不得不放弃治疗。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切实减轻慢性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的医药费用负担,更好为慢病和大病患者健康服务,特建议如下:

一是将中药饮片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和大病报销范围。二是持续优化医保目录,及时落实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结果。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柴静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门诊慢病及大病统筹报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门诊慢病及大病统筹报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待遇之一,其中门诊慢病实行额度管理,国家、省及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均未对额度内患者使用合规中药饮片出台过排他性报销政策,门诊慢病及大病统筹报销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

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国家省级管理,市级暂无权限新增或调整。目前,我市执行的药品目录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其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药饮片892种,这些中药饮片可按相关规定纳入参保患者门诊慢病或大病报销范围。同时,为确保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我省医保信息系统对医保药品目录实行集中统一维护,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院内药品配备情况动态完成HIS系统更新。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局关于医保药品目录的有关要求,提前完成信息系统维护,保障相关中药饮片及其他药品及时纳入门诊慢病、大病报销范围。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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