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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进一步对预制菜加强监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
建议人
刘培郎、雷超群
标题
关于进一步对预制菜加强监管的建议
建议内容

餐饮一直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人们对美食的向往趋之若鹜,美食对人们的诱惑也无法抵挡。但由于社会的进步,科级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很快,人们对时间观念高度重视,在这个背景下,产生了预制菜,储存方便,做的快,味道好。对于预制菜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有人图省劲,有人怕油腻,有人怕添加剂,有人怕盐高等等。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其中要求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这是预制菜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也表明中央对预制菜的支持。但是目前广大民众对预制菜了解不深,特别是大家关注的学生餐饮,一时间在网络上引起巨大争论,因此个别省市已发文明确预制菜不宜推广进校园,但市场上预制菜还很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和第九条〖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为了提高民众对预制菜的知情权,便于消费者对预制菜的选择,加强对预制菜的监管,建议:

一是所有餐饮单位应在菜单、点菜系统、外卖等显眼位置明确标注是否为预制菜,供消费者自由选择;

二是应尽快出台预制菜不宜在校园推广的规定。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刘培郎、雷超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对预制菜加强监管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建议内容,一致认为针对预制菜如何良性发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的进行监管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通过深入的分析研究和实地考察,经与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预制菜明示的相关规定。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是我市在校师生就餐情况说明。平顶山市目前学生在校用餐模式主要是食堂用餐和校外配餐公司送餐,饭菜均为当天制作,不存在使用预制菜的情况。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促进预制菜良好发展。

1.加强宣传,积极推广餐饮环节预制菜明示在日常监管和业务培训中,加强预制菜明示的宣传教育,督促餐饮单位主动对使用的预制菜进行公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立足职能,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与市教体局的协调配合,督促学校及校外配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安全的采购存贮、加工操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定期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食材、食品进入校园,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教育体育局,建议市政府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征求多方意见,积极论证,尽快出台预制菜是否进校园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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