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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24-00003
  • 发布日期
  • 2024-06-10
  • 主题分类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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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6-10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92号
提案者
张萍
标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案内容

202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并部署了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等多方面重点任务。

当前,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基本织就,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一、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展现状

2021年我市进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阶段,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为此专门出台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平发〔2021〕6号)。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实践虽然起步较晚,但步伐很快,成效很明显。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实现了稳步、快速、高质量发展,在2022年度全省预算绩效工作考核中,平顶山与郑州并列第一。虽然我市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先发省份相比,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方面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二、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的建议

(一)做“全”制度体系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已健全较为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陆续制定了配套制度体系,然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要个性化制度基础与技术支撑。坚持制度建设与企业改革协同推进,以“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完善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推动制度管理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是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当前,无论是在市本级还是县市区,仅有部分单位为了满足年终考核需要草草制订了相关文件,但内容实用作性不强,与本单位联系不紧密。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预算单位的考核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实现制度体系全覆盖,坚持制度建设与预算绩效改革协同推进,明确健全制度体系、搭建制度框架、完善管理制度、明晰管理权责、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主要任务,打造全面覆盖、界面清晰、流程明确、衔接顺畅的规章制度体系,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做“优”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是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但是,目前大部分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编制依然不够科学全面,绩效目标难以反映项目核心产出和效益,部分指标设定与资金安排不够匹配。预算部门需要根据单位实际与行业特征,完善本行业、本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实现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时要遵循科学客观、系统全面、连续稳定、操作便捷的原则,做到绩效目标指标明晰、内容完整、任务细化、目标值量化,从而提纲挈领,使绩效目标在预算编制环节用得上、在预算执行环节能监控、在决算环节可评价。确保绩效目标指标“可量化、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操作、可公开”。

(三)做“硬”实践技能

预算单位绩效监控与自评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绩效评价方法不成熟,监控随意性大,自评依据不充分、分数虚高,对发现的问题分析不深入,也大都未能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处理。为了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业务培训与系统学习,或与专业的第三方合作,提升实践技能。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具体责任人要能够根据预算资金实际执行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确保依据充分,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理性负责。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要及时采取按程序调减预算、暂停项目实施、停止拨付资金等方式及时纠偏或整改。

(四)做“通”管理渠道

目前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呈现“财务热、业务冷”的情况,财务部门话语权不够,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业财融合”不紧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强化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充实机构和人员力量,加大对基层单位指导力度,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增加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绩效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五)做“硬”责任约束

当前,仍有预算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全国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充分;部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绩效管理的精髓认识不深入,没有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情况;“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意识不强,缺乏节支增效的行动自觉。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的硬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预算绩效信息社会公开不够,推动绩效公开面临阻力,有部门态度消极,回避问题,不愿公开。鉴于此,我市需要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建立并完善约谈通报机制。

承办单位
市财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平顶山市财政局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新模式,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市财政局连续两年荣获省财政厅市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排名位居全省第一。

(一)建章立制“聚合力”,实现绩效管理高效化

通过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抽查管理办法》《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构建“1+6+N”制度体系,分别从不同层面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实现预算绩效全流程闭环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平顶山市实际的绩效指标体系,目前已建立27类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形成了包括会议、培训、设备购置等486项共性指标。建立18类分行业领域绩效指标体系,涵盖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等1246项个性指标,推动绩效指标设置从“填空题”变为“选择题”,提高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效率。

事前管控“三关联”,实现预算编制精准化

市财政局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实行“三关联”,即事前绩效评估是先决条件,绩效目标是前置条件,评价结果是重要参考,从源头防控财政资金的低效无效沉淀,有效盘活财政可用财力,实行精准拨付。2023年预算部门报送、财政部门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66份,金额合计35807.70万元,最终审减资金8029.02万元,审减率22.42%。2023年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审核项目绩效目标1311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02项,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全覆盖。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根据上年度14个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取消专项资金3项,调整专项资金9项,压减预算资金9202.40万元。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拧紧了预算的“水龙头”,有效增加可用财力,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事中事后“双发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在前移绩效管理关口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以“问效”为抓手,充分发挥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作用,压实资金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实现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一是加大绩效监控力度。2023年对本级948个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监控,对未达到支出进度要求的842个项目及时预警,督促部门单位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直至收回已拨资金。二是做实做优绩效评价。2023年部门整体自评覆盖至所有预算单位,自评项目2201项,涉及预算资金1062834.31万对市本级14个政策项目、3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评价,涉及预算资金171457.72万元,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指导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

(四)协同推进“增助力”,实现各方联动常态化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仅要靠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更离不开衔接贯通的监督体系协同发力。将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同步提交市人大审阅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随决算同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对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市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评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与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控机制,真正实现“谁支出谁负责”绩效管理氛围,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合力抓绩效、控成本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市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整改措施

提案中所提的做全制度体系、做优绩效目标、做硬实践技能、做通管理渠道、做硬责任约束等五方面建议,直击预算管理绩效工作难点和今后的发力点。我们将认真采纳提案有关建议,借鉴吸收、立行立改,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全面提升,使每一笔财政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到位、发挥效益。

一是完善绩效制度体系。在原有制度体系基础上,我们将继续细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并建立与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相衔接、成果运用顺畅,覆盖所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推动各项制度体系落地、落实、落细,不断夯实我市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基础。

二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目前,事前绩效评估在方式上采取的是以部门为主体开展事前评估,存在多争取资金,多谋求立项的思想。我们将选取部分新增项目,以“财政+第三方”模式开展财政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把控预算支出绩效,压减低效无效财政投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发展。

三是强化财政重点评价。我们将继续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关系重大民生、社会公益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点、热点项目,从中精选评价对象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的“把脉问诊”,努力做到评价一个项目, 深入剖析一个项目,提交出高质量的评价报告供领导参考, 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是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我们将加强与第三方机构、高校等合作,继续通过开展多期多批次的预算绩效业务实操培训,加强绩效管理政策理论学习,增强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提升部门(单位)人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强力支撑。

五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将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因素,既“重过程”又“重结果”,以责任落实激励和引导部门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努力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将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下一步打算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市财政局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牵头推进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绩效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强化政治引领,做实做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坚持和加强党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作为“第一遵循”来贯彻,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健全基础工作管理,切实增强支撑作用

在现有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找准建设指标体系的重点方向,组织各级部门、单位深度参与等手段不断改进建设方法、拓展覆盖范围、发挥体系实效,持续做好指标体系动态调整完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将探索制定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明确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质量要求以及财政对绩效评价成果的评审标准,压实第三方机构责任,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绩效报告质量,促进第三方机构执业水平提升。

聚焦中心任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完善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工作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抽查复核,深入部门一线宣讲绩效管理工作。选取部分部门对其编制的绩效目标从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抽查审核,对抽查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辅导,引导部门工作人员树牢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落实好全省财政工作会关于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起来、严起来”的总要求,研究“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的结果应用机制,规范应用方式,进一步规范财政、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等多责任主体的各自职责,进一步压实结果应用责任。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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