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昕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融资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创业就业。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在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创业担保贷款余额69897万元,其中新发放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143笔5723.8万元(包含小微企业13笔3204.8万元),共计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777.03万元,着力解决个人及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创业就业。
(二)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机构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底,财信担保公司累计为我市2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550余笔近30亿元;累计为7205名贫困户办理小额扶贫贷款担保业务7205笔,累计担保总额达3.02亿元;我市应急周转金累计办理1,769笔212亿元,连续三年获得了省财政最高档奖励,共计3,000万元。为我市乡村振兴,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扩大就业规模,维护社会稳定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鼓励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科学制定年度信贷计划,摸清企业融资需求,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同时向上级行(社)争取信贷规模和审批权限,提高投放额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障。引导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积极注册使用“专精特新”贷,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有效融资。
(四)持续提高企业融资政策知晓率。一是收集梳理金融机构惠企纾困政策和产品,除结合上门服务活动向企业发放外,充分利用市工信局网站、“鹰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公众号、大河财立方客户端、“信易贷”平台、平顶山融媒等媒体和平台,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金融服务政策和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二是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直播推介活动,宣讲金融政策,增强企业的金融政策知晓度,解答企业融资疑问,提高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知晓率。
(五)扎实组织政银企融资路演对接活动。坚持政府集中组织与各行自行对接相结合,线上对接沟通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完善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征集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协同相关单位,积极对接银行金融机构,组织企业参加政银企对接及政策宣讲活动,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今年3月组织了全市重大项目融资路演暨政银企对接签约会议。
二、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一)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市财政通过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并已经下达有关预算。各县(市、区)财政要抓紧向纳入支持范围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拨付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等。
(二)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定额奖补。统筹利用中央奖补资金,选取重点行业和相关中小企业,遴选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供企业自愿选择,解决中小企业“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一是设立尼龙化工及金属新材料产业联合基金。2024年,我市与省财政联合出资1.2亿元设立,重点支持尼龙化工及金属新材料产业领域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二是组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投资范围涵盖了内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目前基金已完成注册备案,具备投资条件。在政府基金规定的投资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项目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三、加强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经营实力
(一)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制度保障。出台了《平顶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制定了实施梯度培育行动、政策服务提升行动、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引育行动、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五方面十六条举措。
(二)实施梯度培育,加强认定辅导。已筛选全市专精特新重点后备培育企业156家,其中:省级“专精特新”后备培育企业111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后备培育企业45家。
2023年新增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6家。我市国玺超纯被认定为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7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重点“小巨人”企业1家。经省工信厅审核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483家。
(三)完善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发展。不断强化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培育和建设,紧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精准筛选服务质量高、成效突出、孵化带动能力强的平台企业,围绕融资、信息、技术、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功能,进行针对性培育辅导,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引导撬动更多社会服务力量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低成本公益性服务。
下一步,市财政与市金融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和金融接续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助力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