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92/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出台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4-12-27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100号
提案者
马娜
标题
关于出台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的提案
提案内容

 我市中心城市建成较早,居民住宅普遍以多层建筑为主,且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匮乏。近年来,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发现很多小区老年人口比例高,群众对现有住宅加装电梯需求迫切。以新华区光明路街道供应处家属院为例,该小区始建于1980年,共24栋楼、1124户居民,常住人口约3000人,老年人口比例高达47%。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发现该小区居民对加装电梯的支持率高达80%。为回应群众诉求,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探索推行成片加装电梯工作,获得了居民的一致好评。但是我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关于加装电梯工作只有省级出台了指导性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我市还未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相关部门在加装电梯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验收、运营管理等方面相应职责,造成电梯加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等监管缺位。 因此,建议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示申报资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布办理电话,依法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切实解决“悬空老人下楼难”问题,改善老弱人群出行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承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市房管中心: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出台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依据《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鼓励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

《平顶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提出解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停车、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推进老旧小区自身改造提升,修缮房屋本体,优化小区环境,完善小区附属设施,引导老旧居住区城市品质整体提升,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公共空间。以街道为更新单元,补齐民生短板,优化功能布局。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能够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和居住舒适度,我局将积极响应这一提议,并做好现场调研、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沟通协调、后续监管等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栋(单元)为单位进行。加装电梯应经本栋(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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