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92/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在建设路增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
建议人
辛建
标题
关于在建设路增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机动车、电动四轮车数量的猛增,个别地段交通拥挤堵塞、人车混行问题逐步凸显出来,特别是建设路与广场、学校、商业区交叉的地段,人员流动集中,交通压力大。虽然采取了在部分路段设置信号控制灯、加装隔离栏、增划人行横道标线等措施,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车混行、交通不畅、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因此,建议在建设路合理规划增设天桥或地下通道,例如在建设路与冠瑞财富广场交叉口处、建设路与开源路东侧平马路小学交叉口处增设,分流行人,减少道路路面拥堵,降低十字路口人车争流局面,减少中国式过马路的机会。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设计要兼顾快捷通行和人性化设计,建议非十字路口的天桥或地下通道必须设计自行车通行道,顾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通行设计,减少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影响交通、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天桥建成后,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在距离天桥一定范围(如100m)内不再留置过街人行横道,真正起到杜绝人车争流、缓解交通压力的作用。

承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辛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在建设路增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建设路是我市重要的主干道,交通量大,道路沿线分布有医院、小学、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附近横过道路的人行交通与机动车交通相互干扰,设置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很有必要性,我市过街天桥的选址大都设置在人行稠密,横过道路的人行交通量大且集中,横过道路困难并严重影响机动车交通的城市道路处,并考虑了设置人行过街设施(天桥或地下过街通道)的空间条件,兼顾城市主干道的景观要求;并且我市建设的人行过街设施都由市政府广泛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和广大群众意见后,统筹考虑建设的。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市住建部门已多次联合各区政府、针对我市拥堵路段过街设施开展方案讨论。在建设路连接鹰城广场、东体育村、建设路与冠瑞财富广场交叉口、建设路与开源路东侧处平马路小学交叉口处等行人过街需求量大的区域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很有必要性。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城市建设部门、区政府,对现场进行充分地考察论证,作出选址建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尽早列入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落实资金,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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