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扬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戏曲进校园与普法教育进校园相结合,赋能传统文化创新表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您结合实际对发展传统文化教育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一、充分戏曲进校园与普法教育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戏曲作为集中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的艺术形式,融合吸收了诗歌、音乐、舞蹈、美术、服饰、武术等艺术精华,可以很好展现中华美学风范。通过戏曲传艺、传神、传德,讲述中国道德故事,褒扬家国情怀、优秀品格、善良人性,引人向真、向善、向美,更好地传承中国精神。从优秀传统文化中获得思想涵养和价值支持,进而带动整个社会向善向上。
普法进校园活动则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艺术教育、法治教育以及安全教育的重要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可以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学法用法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的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校园环境。
将戏曲进校园活动与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相结合,推进法治戏曲进校园工作,在展现中华戏曲魅力的同时,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和发扬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
二、大力推动法治戏曲进校园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全国大中小学应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及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特点,选择优秀、经典、适合学生观看的戏曲艺术作品,坚持多措并举,原则上以组织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进校园演出和组织学生走进剧场现场观看为主,同时结合各类公益演出、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和戏曲文化讲座,以及通过互联网和多媒体观看经典剧目、戏曲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
文件要求,戏曲进校园活动由各省(区、市)建立宣传部门牵头,教育、财政、文化等部门参与的戏曲进校园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参与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工作的具体落实。宣传部门负责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宣传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负责规划实施和组织管理,确定进校园的戏曲剧(节)目和需求数量,组织指导学校参加和开展活动。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完善支持政策,做好戏曲进校园相关资金投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文化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剧(节)目,审核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参演资格,对表演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其中,文件中第三条“组织管理”中第二项“剧(节)目目录认定”明确要求,各地宣传部门会同教育、文化等部门每三年认定一次戏曲进校园的剧(节)目目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专家和人员组成剧(节)目目录认定委员会,按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原则,研究确定适合进校园的戏曲门类及相应剧(节)目,并形成目录菜单。兼顾学生年龄阶段特点,对应不同学段的学生确定观看剧(节)目目录。认定的剧(节)目目录于上年度11月30日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联动协作,明确活动措施。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扎实推动法治戏曲进校园工作,组织工作会议,从法治戏曲作品创研、节目演出、时间安排、录制推广等方面进行具体部署。
二是强化作品创作,确保节目质量。在市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戏曲进校园的剧(节)目目录时,积极提出将戏曲进校园与普法进校园相结合的意见,建议增添法治戏曲课程,增加法治剧目演出,将法治教育与戏曲传承充分结合。通过实现普法教育与戏曲相融合,传统经典与法治文化相贯通,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并从学校教育实际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出发,深入挖掘我市地域法治文化特色,对具体节目提出修改意见,力推法治教育与戏曲传承、经典内容与鲜活形式有机结合,突出作品针对性、新颖性、趣味性。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切实抓好成效。通过市重要媒体、市教体局和学校等官方网站对全市“法治戏曲进校园”活动进行宣传,将优秀法治戏曲放到官方平台进行推广播放,形成宣传矩阵,扩大影响范围,确保让每个青少年学生都接受一次法治教育,力求产生1+1大于3的良好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24年6月27日